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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640100-117/2021-00112 效力状态:有效
发布机构:银川市农业农村局 成文日期:2021-04-26
责任部门:银川市农业农村局 发布日期:2021-04-26
名 称:关于印发2021年自治区休闲农业提升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关于印发2021年自治区休闲农业提升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农业农村局:

为进一步加大休闲农业宣传推介力度,大力实施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精品工程,提升改造休闲农业园区设施,加快推动全区休闲农业提档升级,落实好自治区农业农村厅休闲农业提升项目扶持政策,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思路

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来宁视察重要讲话精神、自治区党委和政府对“三农”工作的决策部署,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为总抓手,全面实施休闲农业“提档升级”工程,着力改造提升一批休闲农业示范农庄,宣传推介一批标志性的特色休闲农业节会,挖掘打造一批休闲农业精品景点线路,持续扩大宁夏休闲农业的知名度和影响力。

二、项目内容

(一)自治区休闲示范农庄改造提升项目

打造一批精品示范农庄,创新推动休闲农业发展,从全市遴选6家休闲农庄(园区)开展改造提升工程。

1.改造提升内容

对休闲农庄道路、景观进行绿化、亮化、美化,更新提升娱乐体验项目,改造垂钓采摘体验环境等;健全游客接待服务场所,精品民宿、多功能厅、特色农产品及创意精品展示展销厅、中央厨房、卫生设施和信息网络设施建设等;提升农庄管理及餐饮服务人员素质的技能培训等。

2.实施主体申报条件

整体营业状况良好,年营业收入达到500万元以上,2021年改造提升项目投资总额达80万元以上,并取得国家级、自治区级四星级以上的休闲农庄(园区)。

3.项目认定程序

1)企业申报。符合申报条件的休闲农庄(园区),填写《自治区休闲示范农庄改造提升申报表》(附件1),并按照《自治区休闲示范农庄改造提升项目申报材料目录》(附件2)汇集成册,要求于6月10日前将相关材料一式五份提交至所辖县(市)农业农村局。

2)县级推荐。县(市)区农业农村局负责对申报单位提交的改造提升方案进行考查、评估,择优1-2个向市农业农村部门推荐,并对项目的真实性负责。

3)市级评定。市农业农村局对推荐单位改造提升方案中具体实施内容、资金使用环节、进度落实等相关指标进行审核,按照实施方案及认定细则,组织验收组对符合条件的项目进行验收和综合评定,并对验收评定合格的单位进行公示。

4)认定授牌。市农业农村局于2021年10月前将评定名单报农业农村厅审核认定后,授予“宁夏休闲农业示范农庄”荣誉称号。

5.评定标准

1)示范带动作用强。休闲示范农庄改造提升项目必须与农业特色优势产业紧密衔接,符合当地规划布局,获得发改、生态环境、自然资源等相关部门批准,紧紧围绕当地农业生产过程、农民劳动生活、农村风情风貌开发休闲产品,周边农民能够广泛参与和直接受益,对当地经济发展、农民就业增收和新农村建设能起到示范带动作用。

2)经营管理规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诚实守信,依法经营,依法纳税,热心公益事业,社会形象良好,管理制度完善,接待服务规范。

3)服务功能完善。经营场所布局合理,休闲项目特色鲜明,知识性、趣味性、体验性强;客房、餐厅干净整洁,卫生达标;农耕文化展示和农业科技普及、教育等设施完善;游览、娱乐等设备运行正常,无安全隐患。

4)基础设施健全。道路通畅,路标、指示牌、路灯、停车场健全;通信、网络等设施通畅,消防、安防、救护等设备完好,建立了符合环保标准的污水和生活垃圾处理设施。

5)从业人员素质较高。有完善的培训制度,健全的管理机制,坚持开展经常性的业务培训,上岗人员培训率达100%,关键和重点岗位人员持证上岗。

6)发展成长性好。主导产业特色突出,坚持标准化生产和产业化经营,所经营农产品要达到绿色或有机农产品标准;近三年休闲农庄总资产、营业收入和利润等主要经济指标稳定增长,近三年未发生安全生产事故、食品质量安全问题、拖欠农民工工资和货物款项等情况。

7)规划科学合理。实现一二三产融合发展,农庄的商业模式与盈利点明确。编制完成休闲农庄(园区)发展规划,发展思路清晰,主题特色鲜明,功能定位准确,布局结构合理,工作措施有力。

6.政策扶持

经评审、公示、认定的休闲示范农庄,每个农庄给予以奖代补资金25万元。

(二)全国五星级企业以奖代补项目

为贯彻落实《宁夏回族自治区全域旅游示范区推进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宁财规发〔2019〕1号)中大力发展乡村旅游,助推乡村振兴,对新评为国家五星级示范休闲农庄的给予一次性100万元以奖代补资金的政策,2021年对2019年被评为全国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五星级企业(园区)给予以奖代补资金扶持。

1.获奖企业

银川市西夏区新牛庄园

灵武市银湖农林牧开发有限公司

2.奖补资金用途

主要用于进一步提升完善星级企业的经营场地、接待设施、安全管理、餐饮卫生、服务质量、特色项目、品牌效应、民俗文化等。

(三)休闲农业宣传推介系列活动

为进一步扩大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的社会知名度和影响力,调动各县(市)区发展休闲农业的积极性,组织开展休闲农业宣传推介系列活动。

1.推介活动内容

举办银川市第五届农业嘉年华活动,各县(市)区农业农村局积极组织经营主体策划银川农业“嘉年华”活动,通过农业“嘉年华”的举办,形成休闲农业的地域性品牌。活动策划内容紧紧围绕当地农业特色资源、发挥区域优势,内容突出“农”味和“新”意,活动主题鲜明,能充分体现活动的吸引力、互动性、趣味性、延续性、创新性。注重活动的宣传效应,做好事前、事中、事后的宣传报道,确保宣传效果广泛持久。

2.实施主体申报条件

(1)申报参加“农业嘉年华”活动,由全市休闲农业经营主体自愿申报。

(2)企业应为银川市依法登记注册的休闲农业经营实体,所建工程有发改委、自然资源局、农业农村局、生态环境局等单位的批复或备案通知。

(3)企业信用记录良好,无违法违规行为。

3.组织实施

由各县(市)区农业农村局在积极开展好调查摸底的基础上,认真研究、客观分析,以县(市)区农业农村局为单位制定活动方案,于4月30日前上报市农业农村局,市农业农村局综合活动创意、示范作用等要素,确定第五届银川市农业“嘉年华”启动仪式暨自治区休闲农业宣传推介系列活动举办企业,并协助做好活动的各项工作。

4.验收认定

项目实施单位将活动期间发生项目费用对应的记账凭证及发票复印件,单项项目建设合同或协议,活动举办的项目结案报告整理成册,验收后,在“银川农业信息网”上进行7个工作日的公示后予以兑现奖励资金。

5.补贴方式

举办第五届银川市农业“嘉年华”启动仪式暨自治区休闲农业宣传推介系列活动举办企业启动仪式的企业给予30万元的以奖代补资金,资金主要用于各市支付活动展位费、展台搭建费、活动宣传费等。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银川市农业农村局成立由分管副局长任组长,乡村产业科、政策法规科、计划财务科为成员的自治区休闲农业项目工作组。各县(区)农业农村局要把休闲农业示范点项目作为引领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发展的重要举措,成立项目工作组,深入基层,调查摸底,确定各自的项目实施地点、规模和项目实施的具体内容、数量。

    (二)制定实施方案。各县(市)区农业农村局在做好调查摸底的基础上,认真研究、客观分析,做好休闲农业项目实施方案的制定,同时要以示范点项目为契机,加大扶持力度,不断提升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产业提档升级。

(三)做好总结宣传。县(区)农业农村局要加大宣传力度,通过示范点建设项目,树立一批典型,打造特色、知名品牌,进一步营造推动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发展的良好氛围。

(四)加强监督检查。市农业农村局相关科室组成督查小组,将对项目的实施情况进行定期、不定期的督查、指导。对项目实施中存在问题和不足及时向项目实施单位提出,并责令限期改进,以保证项目建设的质量和进度。


附件:1.自治区休闲示范农庄改造提升申报表

      2.自治区休闲示范农庄改造提升申报材料目录



                                              银川市农业农村局        

                                               2021年4月26日   

银农发【2021】22号---附件:1-2.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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