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 | 长者版

当前位置: 首页>政府信息公开>政府部门信息公开>银川市审批服务管理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政策解读

解读方式:图文方式 生成日期:2019-05-06
来源:银川市审批服务管理局 解读单位:银川市司法局

优化营商环境专项行动政策解读六:《银川市营造优质法治环境专项行动实施方案》解读


政策原文:

银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银川市构建一体化集成审批服务模式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等九个优化营商环境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一、政策介绍

为平等保护各方主体权益,严格规范交易行为,在法治框架内调整利益关系,为优化营商环境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为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法治化营商环境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银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银川市营造优质法治环境专项行动实施方案》,该方案自2019年5月9日起施行。

1、专项行动相关责任单位:银川市中级人民法院、银川市市场监管局、银川市司法局、银川市税务局、银川市工信局、银川市财政局、银川市公安局、银川市信访局、银川市发改委、银川市人社局、银川市金融局、市委政法委。

 2、专项行动核心目标:2019年,银川市每万人有效发明专利拥有量累计达到8件,2020年,银川市发明专利拥有量达到2200件,每万人有效发明专利拥有量累计达到9件。2019年破产案件办理时间压缩到1.7工作年/件,破产办理成本占破产资产的22%;2020年分别为1.6工作年/件和20%。2019年商事审判案件和执行案件法定审限内结案率达到100%,包括延长和扣除审限的期限在内,平均结案周期控制在8个月以内,有网络司法拍卖的执行案件结案周期控制在12个月以内。2020年,商事审判案件和执行案件平均结案周期在法定审限内进一步压缩1/5,审判和执行效率明显提升,强制执行合同成本明显降低。

二、要点解读

1、建立和完善知识产权制度,加快新兴领域和业态知识产权保护制度建设。制定出台《银川市专利奖评奖办法》,实现企业专利价值最大化;建立专利、版权、商标等知识产权统一管理制度,促进科技成果的推广应用。

2、建立知识产权管理和保护中心,依法、精准、快速打击知识产权侵权行为。加大打击假冒专利、假冒商标、盗版等知识产权违法行为,增强知识产权保护合力。加大对涉及银川市优势特色产业领域的知识产权侵权、假冒行为的打击力度;针对电商领域、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农业机械、农用物资、林木种苗等领域开展知识产权执法专项行动,并及时提供知识产权信息检索、法律咨询、争议解决等综合性维权服务。

3、不断优化知识产权服务供给,规范专利代理行为,保障专利代理质量。加大对银川地区知识产权服务人员的培养,在全市现有72人获得全国专利代理人资格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大专利代理人培养力度,力争三年内使具有专利代理资格的人数达到120人。

4、不断强化知识产权纠纷多元解决机制,健全知识产权纠纷的争议仲裁和快速调解制度。支持重点行业和企业组建知识产权维权联盟,发挥其重大作用,共同防御风险、应对诉讼,降低企业创新成本。

5、强化知识产权案件审判,开展知识产权民事、刑事、行政案件 “三合一”审判机制改革,提升知识产权审判司法能力,

6、妥善审理金融纠纷案件。增强金融风险防控化解意识,加强金融借款、担保、票据、证券、期货、保险、融资租赁、民间借贷等案件的审判工作,保护合法合规交易,促进金融服务实体经济。

7、深化司法制度改革,推进案件繁简分流机制改革。优化简化审理程序和庭审方式,不断提高审判效率。跟踪、统计并定期通报涉企合同类案件审理,以及该类案件执行过程中网络司法拍卖的周期,确保全部案件在规定期限内审结、执结,及时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8、依法及时受理、审理企业破产、公司清算等案件。依法支持破产企业转型升级和生产要素优化组合,为深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提供法治保障。加大依法清理“僵尸企业”的力度,充分运用和解、重整、清算程序的特殊功能,积极引导各类经济主体依法有序退出市场,实现优胜劣汰。

9、加强破产案件审判团队建设。积极探索符合破产审判规律的新路径,尝试将部分事实清楚、债权债务关系清晰且“无产可破”的案件,纳入快速审理范围,提高破产案件审理效率,降低破产办理成本。

10、推动建立完善府院协调联动工作机制。畅通企业破产通道,做好困难企业分类处置,合力解决企业破产过程中出现的社会保险、税收优惠、企业注销、信用恢复和民生权益保障等问题。推动设立破产援助专项基金,为“无产可破”案件提供破产费用支持。

11、正确审理企业出售、企业改制、股东资格确认、股东出资、股权转让、公司盈余分配等与企业、公司股权有关的纠纷。依法保护“少数投资者”在企业、公司的股东合法权益。妥善审理公司破产解散纠纷,依法支持企业转型升级和生产要素优化组合。对于申请公司破产和清算的案件,要严格依照公司法、企业破产法和相关司法解释进行审查,不符合受理条件的依法裁定不予受理。一经受理的,要充分运用和解、重整、清算程序的特殊功能,积极引导各类经济主体依法有序退出市场,实现优胜劣汰。

12、进一步完善便民利民措施。全面落实立案登记制,推进跨域立案、网上立案,进一步拓宽立案渠道,杜绝有诉不理、有案不立。进一步健全诉讼服务大厅、诉讼服务网、12368诉讼服务热线服务标准,加强诉讼指导,拓展微信、手机APP等诉讼服务新途径,整合优化线上、线下纠纷解决资源,全面提升诉讼服务信息化、智能化水平,让人民群众在家门口、“掌心里”就能办成事、办好事,努力“让信息多走路、群众少跑腿”。

 13、改进增值税、所得税、财产行为税优惠备案方式对企业纳税人基本实现税收优惠资料由报送税务机关改为纳税人留存备查

政策问答:您还可通过“市长信箱”栏目提交咨询留言,相关责任部门会为您详细解答。

点击提交留言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