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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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须知

为了保证您的申请能正确提交并被及时处理,请仔细阅读以下提示:

一、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向本机关申请获取相关政府信息时,请提供相关身份证明材料。

二、依申请提出的政府信息,必须是本行政机关制作、保存的完整的政府信息,本行政机关不对信息进行加工、统计、研究、分析、汇总或者重新制作等处理。

三、举报、投诉、咨询、意见建议等事项不属于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范围。

四、请您正确选择“申请人身份”提交申请,避免提交后,因填写不规范影响到您的申请,如属机构、企业或者社团组织等申请的,不应以“经办人、委托人”等个人名义选择“公民”身份提出申请。

五、如本系统无法满足您的申请需求,请您通过书面或其他方式提出申请。

六、请您按照要求填写申请表。申请人身份、联系方式等事项必须真实有效,对申请获取信息的描述尽量详尽、明确,带*为必填/必选项。以便您及时收到反馈信息。 我们会为您的个人资料保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