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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加强清明节、“五一”假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
封闭场所的聚集性活动人数原则上不超过50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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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宁夏新闻网 2021-04-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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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日,自治区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办公室下发《关于加强清明节、“五一”假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要求进一步完善外防输入举措、加强防范疫情反弹,压实“属地、部门、单位、家庭个人”四方责任,绷紧疫情防控这根弦,不麻痹、不厌战、不松劲,巩固拓展好来之不易的疫情防控成果。

《通知》要求,各地对区外解除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的入境返宁人员,入宁后实行7天居家健康监测,入宁时和第7天通过鼻咽拭子采集标本的方法各开展一次核酸检测。居家健康监测期间减少不必要外出,外出时做好个人防护,避免参加聚集性活动。对境外直接入宁人员,应立即采取14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措施。隔离期间,采集鼻咽拭子标本开展核酸检测,其中第14天核酸检测应当至少采用2种试剂,原则上分别由不同机构进行检测,提高核酸检测的灵敏性和准确性。解除隔离后,实行上述7天居家健康监测措施。各地、各相关部门、各入宁通道查验责任单位要严格按照自治区应对疫情工作指挥部统一安排部署,及时启动中高风险地区入宁人员追踪排查管理应急响应机制。认真做好区外通报重点人群协查管理工作,第一时间追踪,见人核查,并视情采取隔离医学观察、核酸检测等措施,精准消除疫情输入传播风险隐患。

《通知》指出,各地和市场监管、商务、交通运输、海关等部门(单位)要加大对进口物品表面特别是冷链食品包装及其运输工具样本的核酸检测力度,强化预防性消毒措施的有效落实。要指导相关企业加强转运、交易、加工等重点环节防控,落实相关从业人员定期核酸检测措施,指导从业人员严格落实个人防护和健康监测要求。要积极推进进口冷链和进口高风险非冷链货物集中中转、集中采样、集中消毒措施,切实降低疫情输入扩散风险。

《通知》强调,各地和交通运输部门要指导机场、火车站、汽车站、公共交通工具严格落实日常清洁、通风和消毒等防控措施,严格体温检测。开展健康宣传,提醒旅客按要求佩戴口單,保持安全距离。及时调整旅游专线交通工具频次和运量,避免乘客在站点聚集,合理控制载客量。加强对旅游、交通、餐饮等行业从业人员的健康监测和管理,工作期间做好个人防护。

《通知》要求,各地和民政部门要倡导文明祭扫方式,提供现场祭扫服务的地区,要采取预约、错峰、限流等措施,尽可能降低祭扫人流密度,减少人员聚集,严格落实祭扫场所清洁消毒、祭扫人员体温检测、口罩佩戴等防控措施。同时,节日期间尽量减少大规模人员聚集性活动,提倡家庭聚餐聚会不超过10人,原则上封闭场所的聚集性活动人数不超过50人。旅游景区按照不超过日最大承量有序接待游客量,落实分时预约制度,引导游客错时错峰旅游。强化旅游景区和餐饮企业的饮水、食品和环境卫生,最大限度降低疫情传播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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