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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中小学生转学流程有了新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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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银川新闻网 2017-02-28 09: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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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前,自治区教育厅新修订出台了《宁夏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办法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主要就转学流程、取消纸质转学申请表、留级等作出了新的规定。 

  以往学生转学,家长和学生需要填写纸质转学申请表,并分别到转出和转入学校的教育主管部门盖章,费时又费力。新修订的《实施细则》,取消了纸质转学申请表和证明材料,今后转学只通过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来办理。 

  新修订的《实施细则》还将转学流程做了要求,学生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向转入学校提出申请,转出到其他省的,要符合转入省教育行政部门的规定;由转入地教育行政部门依据当地规定和学校学位空额等情况安排入学;对于同意接收的,转入学校依据转出学校所出具的学生基本信息表(学籍卡),在学籍系统中发起转入申请并上传相关接收证明后核办;转入学校学籍主管部门在学籍系统中核办;转出学校在学籍系统中核办;转出学校学籍主管部门在学籍系统中核办;转入学校获得其他三方同意信息后,通知学生报到入学;待学生到转入学校报到后,转入学校通过学籍系统调取学生学籍电子档案(学籍系统同时通知转出学校)。 

  此外,新修订的《实施细则》还规范了转学办理时间,新增高一年级下学期不允许办理转学,明确了高三原则上不允许转学以及义务教育阶段、高中三年级不得留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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