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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警官学院更名为宁夏警官职业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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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银川新闻网 2017-06-20 16: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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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月20日,经自治区党委决定并经教育部批准,宁夏司法警官职业学院正式更名为宁夏警官职业学院,结束了宁夏没有公安类院校的历史。当天下午,更名后的宁夏警官职业学院举行了揭牌仪式。

  宁夏警官职业学院先后经历5次更名,2002年,经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升格为宁夏司法警官职业学院,成为自治区唯一一所警察类高等职业院校。自此次更名后,宁夏警官职业学院明确“学历教育、在职培养、基地建设”为一体的发展的办学定位,打造具有宁夏特色的公安教育培训新路子。目前,该校与上海、陕西、福建、甘肃等警察院校签订了对口支援协议,以实现基地共建、设施共用、资源共享、师资互派、科研同攻。

  新挂牌成立的宁夏警官职业学院今年将首次向社会招录治安管理和交通管理两个公安专业100名学生。招生对象为全国统一高考的学生,毕业后按照人民警察招录有关规定,经过考核定向到基层公安机关工作,享受人民警察待遇。

  此次招生定向招录范围为固原市(含原州区、西吉县、泾源县、隆德县、彭阳县)和红寺堡区、盐池县、同心县、海原县山区9县应届、往届高中毕业生,该批考生毕业后入警就业岗位仍然定向山区9县。非定向招生范围则为除山区9县以外具有宁夏其他地区户籍的应届、往届高中毕业生,凡有意愿的考生均可按照要求填报志愿。

  招生条件为按照《公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暂行办法》要求,参加公安机关组织的面试、体能测试,按成绩择优录取,入校后进行初审和复查。学生被录取后,采取全日制方式进行培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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