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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川市三类交通违法行为开始抓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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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银川日报 2018-12-04 1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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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1日起,我市行人交通违法自动抓拍系统、违反黄网线自动抓拍系统、10条限时公交专用车道自动抓拍系统全部启用。目前,这些“电子警察”已经全面启用,因数据采集方面需要设备统一采集处理,对此,银川交警将采取不定时的方式,将行人、机动车、非法占用公交专用道的违法行为进行通报。

行人闯红灯警告或罚款30元

【抓拍行为】行人交通违法行为。行人自动抓拍设备均在人行横道线区域内进行抓拍。自动抓拍设备对行人在人行横道灯红灯亮时继续行走的违法行为进行自动抓拍;自动抓拍设备按一定时间间隔抓拍四张图片,形成行人未按交通信号指示通行的证据。

【抓拍区域】北京路正源街路口、北京路民族街路口、北京路丽景街路口、黄河路正源街路口。

【处罚措施】针对行人未按交通信号指示通行的违法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十九条、《宁夏回族自治区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八十四条第(一)项的规定,对行人处警告或者30元罚款。

【交警提示】针对行人交通违法这类显性交通违法行为,一直以来交管部门都在现场纠正、查处,在此基础上银川交警启用“电子警察”抓拍,也是让广大市民能够自觉养成文明、有序的出行习惯。

黄网线违停罚款100元记3分

【抓拍行为】对机动车违反禁止标线指示在黄网线区域内停车等候的违法停车行为进行自动抓拍。

【抓拍区域】23处网状线(黄色)区域自动抓拍点位:北京路银川市第二人民医院门口,文萃街消防队门口,宁安东巷宁夏医科大学总医院心脑血管医院东门口,富安巷宁夏医科大学总医院心脑血管医院南门口,北京路消防总队门口,凤凰街自治区政府东门口,文化街二十一小门口,民族南街消防队门口,民族街前进街路口,民族南街与利群街路口,利群街市医院急救中心门口,进宁街前进街路口,书苑巷新一中门口,武警总队门口,进宁街宗睦巷路口(东西方向),进宁街宗睦巷路口(南北方向),兴庆区市民大厅门口,玉皇阁街二幼门口,林华南巷宁夏医科大学总医院附属医院急救中心门口,进宁街利群街路口,雪巷公安厅门口,雪绒巷宁夏电视台南门口。

【处罚措施】对于占用黄网线违停的交通违法行为,依据相关规定,对驾驶人处以罚款100元,不计分处罚。如果在黄网线上违停,驾驶人不在车内,一律按违停处理,罚款100元,记3分。

另外,针对公务车、公交车、出租车“三大群体”驾驶人进行处罚的同时,将其违法时间、地点、车型、车号及驾驶人姓名上报相关部门进行抄告。

【交警提示】在黄网线路段,遇前方道路拥堵或通行缓慢的情况下,驾驶人要及时驶离黄网线或停在黄网线后等候,不能占用黄网线等候。当车辆驶入黄网线时,车辆只要处于缓慢行驶过程当中就不属于违停。如果有车辆驶入单位院内,车辆需要掉头的情况下,可绕行选择靠近单位路口直接驶入单位院内。如车辆在黄网线上停车等候掉转车头,也属于占用黄网线违停违法行为。如果是单位院内车辆驶出,车辆可在黄网线外等候,待道路通畅再通过黄网线继续行驶。如车辆驶入黄网线上再等候,再通行也属于占用黄网线违停。

违规使用公交专用车道罚款50元

【抓拍行行为为】机动车违规使用公交专用车道。

【抓拍区域】10条公交专用道分别为:贺兰山路(友爱街-文昌街)路段;上海路(通达街-友爱街)路段;北京路(G110线-友爱街)路段;宝湖路(友爱街-亲水大街)路段;广场东西街(贺兰山路-北京路)路段;亲水大街(六盘山路-沈阳路)路段;文昌街(贺兰山路-经天路)路段;正源街(银盛路至宝湖路、黄河路至大连路);凤凰街(上海路至大连路);六盘山路(友爱街至通达街)。

【处罚措施】机动车违规使用公交专用车道的,将处以50元罚款处罚。

【交警提示】除特种车辆以及校车可通行,其他社会车辆只能借道右转通行,不得妨碍公交车通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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