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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职业病诊断鉴定收费有了新标准
首次鉴定3300元/例,再次鉴定3800元/例

银川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www.yinchuan.gov.cn 
来源:宁夏新闻网 2021-09-10 09: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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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9日,自治区发改委发布消息,根据自治区发改委、财政厅关于我区职业病诊断鉴定收费标准的通知,自治区和设区市的职业病鉴定机构依法对职业病诊断争议(当事人对职业病诊断过程、结论等存在争议)进行技术鉴定时实行两级鉴定,向申请鉴定的当事人所在单位收取的职业病诊断鉴定费标准为:首次鉴定3300元/例,再次鉴定3800元/例,收费标准不含现场调查产生的各项费用。

职业病诊断鉴定工作中,确需进行现场调查的,所聘专家发生的住宿费、交通费、伙食补助费由职业病诊断鉴定机构按相关规定另行收取。职业病诊断鉴定费属于行政事业性收费,收费时需使用自治区财政厅统一印制的非税收入票据,实行“收支两条线”,全额上缴同级财政,纳入同级财政预算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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