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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灵武市 2021-06-09 1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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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武林地总面积203.99万亩,森林总面积79.63万亩,森林覆盖率20.7%,草原面积237万亩,草原综合植被盖度50%。为推进山林生态价值转化增值、生态效益优化提升、生态环境持续好转,加快推进植绿增绿护绿步伐,提高森林生态系统规模和质量,灵武市积极探索放活山林地经营权,力争“十四五”末,完成生态治理57.78万亩,全市森林覆盖率达到22.79%,为争做建设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先行区示范市排头兵。
加快推进“三权分置”改革。核准界定山林所有权、经营权、承包权,依法进行不动产权证的登记,实现“三权分置”,持证农户或企业依法享有对承包山林地的占有、使用、收益、流转及山林权抵押、担保等。经营权流转分离后,新的经营主体在流转期内依法享有占有、种植并取得相应收益的权益,拥有经营权再流转、融资、合作等权能,依法获得经营性各类补偿补贴。鼓励支持农户开展山林地经营权和林木所有权流转,通过家庭经营、集体经营、合作经营、企业经营、委托经营等多种方式,促进适度规模经营。建立利益联结共享机制,推广收益比例分成或“实物计价、货币结算”方式兑付流转费,让农户分享产业链增值收益。
拓展山林权融资功能和规模。将山林权抵押贷款融资纳入自治区金融支持农业发展范围,建立林业金融支持体合系,构建“政府+银行+担保+保险”林业金融服务机制。鼓励金融机构开展绿色信贷,开发适应林业生产特点、经营者愿意借贷、金融机构敢于放贷的金融产品,有效解决山林资源融资难、融资贵问题。
快培育新型绿化经营主体。坚持市场化、专业化、社会化造林,加快培育以家庭承包为基础,以龙头企业为引领,以林业专业大户、家庭林场、专业合作社和专业化服务组织为重点的多样化、多层次绿化主体和经营主体。依据灵武市沙产业发展规划,引进社会资金及科研机构从事生态造林与沙产业发展研究、示范、推广工作,并积极同企业协作。依托国家级沙生灌木良种基地的平台,加大山林资源招商引资力度,推动林业企业化、规模化经营。积极打造以生态旅游、农家乐为主题的田园综合体,配套建设观光、生产作业道。积极发展多元服务主体,培养林业职业经理人,建立新型职业林农培训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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