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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川市对仅经营乙类非处方药零售企业审批实行告知承诺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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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银川市审批局 2021-08-31 1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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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处方药是指不需要凭执业医师或助理医师处方,消费者可自行判断购买和使用的药品,其中乙类非处方药安全性较高,标志为绿色OTC。以往乙类非处方药只能在已获得《药品经营许可证》的药店销售,不利于群众就近购药。为进一步深化药品流通领域放管服最多跑一次改革,方便群众多渠道购药,银川市审批局、市场监管局在全区率先对仅经营乙类非处方药的药品零售企业审批实行告知承诺制,提升药品零售企业市场主体活力和创新能力的同时,为群众购药送去更大便利。

简化审批流程,打造药品零售极简审批银川模式。针对仅经营乙类非处方药的药品经营许可(零售)申请,审批流程简化调整为提出申请(书面告知并承诺)-审核发证,取消现场验收环节,审批方式由前置审批转变为告知承诺,由事前核验转变为事后检查,依法依规优化审批流程的同时,将利企政策落到实处。拓宽渠道,提高群众购药便利度。鼓励、引导有条件的企业,在药品零售网点数量不足的乡镇、村,人群流量大的便利店、超市、车站、景点、宾馆的商店等区域,开办专营乙类非处方药的药店,降低准入门槛,助力连锁便利店、连锁超市等业态主体多元化发展。拓宽乙类非处方药购买渠道,进一步提升了公众日常家庭常用药品购药的便捷性。审管互动,保障群众用药安全。对以告知承诺方式取得药品经营许可证的经营者,由审批部门在7个工作日内将审批信息、结果推送至辖区监管部门,辖区市场监管部门自接到审批信息之日后,30个工作日内对其进行跟踪检查,对被许可人实际情况与承诺内容不符的责令整改,对故意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承诺的,由监管部门和审批部门联合惩戒,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用药安全。

下一步,银川市审批局和市场监管部门将以此为契机,探索优化药品经营许可证办理流程,简化品牌连锁便利店销售乙类非处方药许可审批手续,不断强化优化监管手段,在保障药品安全的前提下,将品牌化连锁便利店纳入城市药品供应体系中,进一步拓宽购药渠道,让百姓切实享受到改革红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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