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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 1164010031779585XH/2024-00124 | 发布日期: | 2024-09-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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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银川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责任部门: | 银川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名 称: | 关于对市政协十四届三次会议第132号提案“关于整顿直播带货食品安全社会治理问题”的答复 |
杜召峰等6名委员:
你们提出的关于整顿直播带货食品安全社会治理问题的提案收悉。该提案由银川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承办,市司法局、市委网信办、市商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文旅局联合办理。银川市市场监管局在接到委员提案后,组织人员就做好办理工作进行调研论证,制定了办理方案,指定由食品流通安全监管科负责办理落实,办理过程中,多次与委员勾通,了解有关情况,听取了委员对办理工作的意见和要求并积极认真完善办理要求。综合市委网信办、市商务局、市农业农村局协办意见,如期完成了提案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完善制度供给,探索网络新业态监管。2023年12月,宁夏市场监管厅印发了《宁夏回族自治区网络社区团购 网络直播营销经营行为合规指引(试行)》,对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开展网络直播营销活动的合法合规经营提出了规范指引,明确了网络直播新业态经营主体的界定、合规管理制度、主体责任义务和禁止性要求,促进网络直播营销规范健康发展。通过制度性文件,引导网络直播经营主体履行法定义务,承担主体责任,公平参与市场竞争,遵循商业道德和公序良俗,合法合规经营。市场监管部门对食品安全监管坚持“线上线下一致”原则,食品生产经营者及相关平台提供者除应当遵守上述规章制度要求外,还应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及相关规章制度要求。
(二)部门联动,加强问题线索巡查预警。市委网信办强化属地网络信息服务平台(账号)线上巡查,加强与行业监管部门沟通协调,信息共享,与各县(市)区以及市场监管、公安、民宗等部门建立直播带货食品安全社会治理领域网络舆情协调联动处置机制,充分运用“技术巡查+人工搜索”相结合的方式,全天候持续加大网上巡查,重点关注直播带货虚假宣传、食品卫生质量、借其他名义违规开展营销等问题线索信息,第一时间通报预警责任单位做好线下问题核查处理和线上发声引导,积极回应网民关切。依法对3家违反《网络信息内容生态治理规定》等法律法规的网络信息服务平台运营单位开展约谈,处置违法违规账号40个、网站8个、APP1个、违规信息112条。
(三)持续强化监管,规范食品经营行为。一是依托国家市场监管总局“网络交易监测监管五级贯通系统”和宁夏市场监管厅“网络交易数据监测监管平台”“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等大数据监管手段,坚持线上线下一体化监管,对重点产品、重要领域加强日常监测和专项监测,增加在线检查频率。2024年以来,开展网络交易监测监管专项行动15次,网上监测违法线索239条,其中涉食品安全违法线索78条,督促整改32条,删除违法商品链接31条,查办食品类互联网广告案件1件,罚款0.108万元,有效地规范了全市网络市场经营秩序。二是采取网上巡查、实地检查等方式,加强食品销售经营者的进货查验、索证索票、食品贮存等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落实情况,依法查处157件食品经营违法违规行为,切实维护食品经营秩序,确保网食品销售安全。三是线下排查、线上监测,严查采购、销售“特供酒”行为。依托国家、省、市三级广告监测平台,加大传统媒体、互联网、户外广告监测力度,强化公众号、小程序、APP、短视频等新业态领域监测预警,监测酒类广告857条。围绕“特供”“专供”“内供”等关键字信息,以网络交易平台、拍卖平台为重点,以网络交易平台、拍卖平台等为重点,严查违法网络商品交易信息,搜集“特供酒”问题线索7条,销号5条,立案查处4件。四是畅通消费者投诉举报渠道,及时受理和处理网络食品销售、网络订餐等食品安全投诉举报问题,截至目前,共受理处理网络食品消费投诉2617件,切实保障了消费者合法权益。
(四)加强培训督导,推动网络经营者自律。市委网信办组织互联网企业参加“全区互联网企业党建工作培训班”等培训6次。前往宁夏杞里香枸杞有限责任公司、壹禾文化控股集团(宁夏)有限公司、永宁县闽宁镇禾美电商扶贫车间等企业开展调研5次,指导企业提升学网、用网水平,推动互联网企业行业健康有序发展。市农业农村局举办“全市渔业、农资、休闲农业企业安全生产培训班”,培训水产养殖、休闲农业、农资经销负责人共计130余人,引导农业生产者、经营者强化自律意识,规范生产经营行为,从源头上保障“舌尖上的安全”。市市场监管局定期组织针对性强的应用系统实操训练、法律知识培训讲座和以案说法等多种形式的业务能力培训。联合市农业农村局开展水产品销售风险约谈及法律法规培训,30余名批零经营者受到约谈和培训。组织开展企业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落实培训,220余名大中型食品销售企业负责人、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员参加会议并考核考试,压实企业主体责任,确保主体责任落到实处。
(五)加大宣传警示,提升经营者守法意识。市市场监管局充分运用新媒体宣传优势,通过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在“元旦春节”“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618网购节”等重要促销节点发布消费警示,提醒消费者网购安全风险,引导理性消费。针对辖区平台企业和自建交易网站,通过约谈、座谈等方式,大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不断提升网络交易经营者守法经营的法律意识,引导其依法合规开展经营活动。市农业农村局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宣传活动2次,发放相关手册、宣传画350余份。在日常巡查中,广泛开展禁限用农兽药使用规定和《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市商务局统筹属地新闻网站,全市党务政务新媒体转载、发布《想做电商运营?熟悉这10个业务流程图》等相关文章2100余篇次,广泛转发《电子商务法》、《互联网新闻服务管理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宣传解读文章,组织全市网络文明志愿者转发、评论《干货满满!银川这场大会激发澎湃力量!》等稿件,为我市电子商务产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舆论支持。市委网信办积极向企业普及互联网领域相关法律法规,教育引导企业依法依规开展网络直播及信息发布活动。
二、下一步工作
市市场监管局将会同相关单位,按照职能分工共同推动网络营销过程中食品安全监管工作。
(一)强化网络销售平台监督管理。督促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按要求进行备案,符合相关条件后方可上网销售。不断完善网络食品经营主体信息采集和公示,依法及时向社会公开被行政处罚的企业信息。采取提醒告诫、集中约谈等方式,督促平台严格落实主体责任,不断提升自我规范能力,营造平台良好网络生态环境。
(二)加强网络食品安全治理。针对网络食品安全监管中发现的突出问题,会同相关部门适时开展网络食品安全专项治理,重点整治无证经营、超范围经营、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和销售标签标识不规范、假冒伪劣、“三无”等食品等行为,及时消除网络食品质量安全隐患,严厉打击虚假宣传、价格欺诈等破坏网络市场公平竞争秩序违法违规行为。
(三)强化部门协作,推进网络市场综合治理。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直播带货跨部门综合监管实施细则(试行)》充分发挥直播带货跨部门综合监管机制,统筹监管资源配置,对直播带货营销经营者进行跨部门联合检查,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查处直播带货中发生的食品安全、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等违法行为。
(四)妥善处理消费者投诉举报。及时受理网络食品消费者投诉举报,针对异地消费者网络食品消费维权难问题,及时协调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和入网食品销售者所在地市场监管部门,协助开展调查核实工作,妥善处理消费者合理诉求,有效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五)持续推进网络食品安全社会共治理。进一步加大食品安全宣传力度,发动社会各界积极参与食品安全违法行为有奖举报,对举报属实的,依法予以奖励,共同营造人人参与食品安全社会监督的良好氛围。
联系人:吕利锋 联系电话:4101239
附件:清单建议表
银川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9月4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