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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解读方式: | 文字方式 | 生成日期: | 2026-04-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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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源: | 银川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解读单位: | 银川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 政策原文: | 银川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银川市物业服务项目经理人管理办法(2026年修订)》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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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规范银川市物业服务项目经理人管理,提升物业服务质量,推进物业行业诚信体系建设,银川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修订印发《银川市物业服务项目经理人管理办法(2026年修订)》(以下简称《办法》),自2026年5月1日起施行。现就《办法》主要内容解读如下:
随着银川市物业行业快速发展,物业服务项目经理人作为项目管理核心,其执业行为、服务能力直接关系业主切身利益与行业发展。为衔接《银川市物业管理条例》《银川市物业服务企业及项目经理人信用信息管理办法》,进一步压实项目经理人管理责任、规范服务行为、强化信用约束,结合本市物业行业实际,对原管理办法进行修订完善,推动物业行业规范化、专业化、诚信化发展。
本《办法》适用于银川市行政区域内,在物业管理区域担任项目经理的从业人员。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全市物业服务项目经理人的监督管理工作。
市物业服务中心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委托具体负责全市物业服务项目经理人的信用建档和信用数据日常管理,开展物业服务项目经理人的信用建档、业务能力测试、业务培训、继续教育等工作。
各县(市)区物业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物业服务项目经理人的信用信息数据采集、日常巡查、动态监管、继续教育等工作。
各级物业行业协会协助做好物业服务项目经理人的职业技能提升有关工作。
项目经理人一经聘任,自动纳入市物业行业信用信息监管平台数据库,生成专属信用档案与信用编码。
信用采集周期为三年,实行积分动态调整、等级分类管理。
物业服务企业应当按照一个物业管理区域配备一名项目经理人或物业服务合同约定配置项目经理人。
不同物业管理区域位置上毗邻的且具备整合条件的,依法签订物业服务合同后,可根据合同约定的范围委派一名项目经理人统一进行管理。
明确项目经理人八大核心职责,涵盖服务方案制定、日常服务管理、人员管理、业主沟通、安全生产与违规处置、行政协助、资金规范使用及其他法定和约定义务,重点强化公共收益公示、违法违规行为劝阻报告、应急事件处置等要求。
信用建档:自聘任之日起15日内,由企业报送任命书、社保证明等资料完成建档,逾期将予以信用扣分。
信息变更:岗位调整或变更执业单位的,企业需在10个工作日内申报变更并在项目内公示;企业未按时办理的,项目经理人可自行申请撤出变更,企业须在1个月内办结,逾期按规定处理。
继续教育:每年继续教育累计不少于16学时,未达标将信用处理;已建档在岗项目经理每年至少参加1次专业能力测试,测试结果公示,合格予以学时加分,不合格由企业加强管理。
依据信用积分由高到低,分为优秀(AAA)、良好(AA)、合格(A)、基本合格(B)、不合格(C)五个等级,对B级、C级人员进行公示,并建议企业采取对应管理措施。
本《办法》自2026年5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31年5月1日。
政策咨询:您还可通过“市长信箱”栏目提交咨询留言,相关责任部门会为您详细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