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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银川市审批服务管理局 2021-08-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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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登记虚假注册是国务院推进“放管服”改革进程中的“副产品”,该现象造成的“被法人”、“被股东”等问题不仅严重损害被侵权人的利益,也从一定程度上影响“放管服”改革的成效。为切实维护受害群众合法权益,银川市审批服务管理局积极学习借鉴“枫桥经验”,主动探索基层社会治理新路径,多向发力化解矛盾纠纷。
一是弘扬借鉴“枫桥经验”,畅通群众申诉渠道。于2020年6月组建银川市审批局人民调解室,指定长期从事工商登记业务的专门工作人员,受理处理来自12345市民热线、市民大厅投诉电话、微博、官方网站、现场等多种渠道的工商登记虚假注册申诉,通过询问核实,认真辨析工商登记虚假注册的不同情形,给予分别处理。对投诉人不在本地的,通过电话、视频等方式进行沟通,有效降低群众办事成本。
二是及时总结工作经验,建立矛盾化解长效机制。制定《银川市审批服务管理局撤销冒用他人身份信息取得公司登记工作制度(试行)》和《银川市审批服务管理局撤销冒用他人身份信息取得公司登记工作规程(试行)》《银川市审批服务管理局撤销冒用他人身份信息取得个体工商户登记工作规程(试行)》,明确撤销虚假注册登记的工作原则、工作程序、文书归档等内容,对县(市)区同类问题的处理给予规范性指导。对确有证据证明申诉人身份信息被冒用且无债权债务的,尽快给予撤销“法人”“股东”等身份,主动维护受害群众合法权益,减少诉讼的发生。
三是构建“政法”合作机制,明确庭前和解工作基调。与银川铁路法院联合印发《关于印发<涉审批局行政案件诉前协调化解办法(试行)>的通知》,对已诉至法院的工商登记行政案件,明确规定由法院指定员额法官与审批部门专门工作人员共同参与诉前和解,经员额法官从专业角度予以释法后,申诉人同意和解的,法院指导撤诉,申诉人坚持起诉的,再进入诉讼环节。“政法”合作的模式,借助法官专业知识丰富的优势进一步推动了疑难复杂问题的和解,降低群众诉讼成本的同时也减轻了法院审判压力。
1-7月,已受理并公示资料齐全、证据充分的虚假注册登记案件113件,公示期满已撤销虚假注册登记88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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