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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宁县审批局“减、放、并、转、调” 优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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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永宁县审批服务管理局 2021-0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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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宁县审批局不断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结合改革实践情况和永宁县实际,通过“减、放、并、转、调”五步优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倾力打造一流工程建设领域营商环境。

“减”,不断精简审批环节,取消建筑节能和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合同5项备案事项,不再把资金证明、无拖欠工程款承诺书、工伤保险证明、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等58项要件材料作为前置条件;重点对含3个以上审签环节的审批事项大幅优化,减少审签环节,对21个事项总计压缩审批时限64个工作日,平均压缩20%以上,不断提升企业的体验感与获得感。

“放”,放宽办理条件,推行容缺受理,主要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条件,对非关键性材料实行容缺。对《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建设用地(含临时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含临时建设)规划许可证》《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结合民用建筑物修建防空地下室项目审批》等高频事项,逐项梳理,确定申请材料共38项,其中可容缺材料8项,并明确可容缺材料补齐补正的时限、方式等。对容缺受理事项清单实行动态管理,不断扩大容缺受理的范围,拓宽材料补正的途径和方式,实行“边受理边完善材料”的审批模式,有效解决了申请人因申请材料不全“多次跑”的问题,最大限度方便企业、群众办事。

“并”,按照一般政府投资房屋建筑工程建设项目、一般政府投资线性市政工程建设项目、一般社会投资工程建设项目、带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出让土地工程建设项目和小型社会投资工程建设项目5种类型,将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流程重新整合,划分为立项用地规划、工程建设许可、施工许可、竣工验收4个阶段。将工程建设项目清单内事项分四个阶段并联办理,并将强制性评估、中介服务、市政公用服务等事项也纳入相关阶段并联办理,申请材料即时共享,为项目报批至少节省141个工作日。

“转”,彻底转变管理方式,制定政府内部协作事项目录,将国家安全事项、园林绿地指标、市政公用设施安全事项、文物保护等16项审查事项调整为内部协作事项,依托“多规合一”协同平台,由县自然资源局牵头征集有关部门和单位意见,限时办结,进一步规范了意见征集规则,减少了企业多头跑路现象。

“调”,创新调整审批时序,社会投资的房屋建筑工程,由企业自行决定发包方式,不再强制公开招标;将地震安全性评价调整为工程设计前完成,将环境影响评价、节能评价、洪水影响评价、水土保持方案审批、取水许可等调整到项目开工前完成即可,为项目开工至少节省50个工作日;将用地预审意见作为使用土地证明文件申请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供水、供电、燃气、热力、排水、通信等市政公用基础设施报装提前到开工前办理,在工程施工阶段完成相关设施建设,竣工验收后直接办理接入事宜。  

下一步,永宁县审批局将继续发挥工改办公室作用,抓好各部门协调配合,持续加大改革创新力度,进一步精简审批环节、审批事项,压减审批时限,加强主动服务,提高审批效能,将永宁县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推向深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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