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川市地方储备粮管理办法》政策问答

来源:银川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2024-02-09

问:什么是地方储备粮?

答:地方储备粮(以下简称储备粮)是指银川市、县(市)区两级人民政府储备的、用于调节全市区域内粮食供求,稳定粮食市场,应对重大自然灾害或者其他突发事件等情况的原粮、成品粮和食用植物油。

问:成品粮和食用植物油承储主体需要具备哪些条件?

答:(1)依法登记注册;

(2)具备相应的成品粮油仓储设施和保管能力;

(3)具备相应资金筹措能力;

(4)粮食(食用油)储存设施设备符合储存条件要求,计量设备准确;

(5)具备成品粮油常规检化验条件且配备有专业技术人员,或者具有有资质的粮食检验机构对所储存的成品粮、食用植物油出具的检验合格报告;

(6)具备与下达计划相对应的市场流通能力,做到轮换及时,常储常新;

(7)交通便利,在应急情况发生时能够做到足量调出;

(8)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

问:如何选定市级储备粮承储主体?

答:银川市粮食和储备行政管理部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根据市场供求情况,可以采用企业(单位)申请,粮食和储备行政管理部门组织审核认定的方式选定市级储备粮承储主体。

问:储备粮成品粮和食用植物油如何轮换?

答:储备粮成品粮和食用植物油实行滚动式轮换。

(1)成品粮和食用植物油轮换应当遵循有利于保质保量、常储常新、储存安全,保障供应,节约成本,提高效率的原则;

(2)成品粮和食用植物油具体轮换时间和方式由承储主体根据经营情况确定,不得超过规定的保质期,不得有轮换架空期,保证实物库存;

问:承储地方储备粮如何补贴?

答:(1)储备粮原粮承储补贴包括保管费用、贷款利息和轮换费用,费用补贴标准参照自治区储备粮原粮补贴标准执行;成品粮油储备的补贴项目包括贷款利息、保管费用、轮换费用等,采用综合性补贴实行定额包干。

(2)储备粮补贴实行半年拨付、年终决算,粮食和储备行政管理部门依据监督检查结果及补贴资金使用管理制度核算额度,财政部门审核通过后,及时拨付到承储主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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