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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银川市农业农村局 2023-04-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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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农业农村局:
现将《银川市高标准农田建设工程质量专项整治百日行动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落实。
银川市农业农村局
2023年4月4日
(此件公开发布)
银川市高标准农田建设工程质量专项整治百日行动工作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关于开展全区高标准农田建设工程质量专项整治百日行动的通知》(宁农(建)发 [2023]7号)文件要求,进一步强化高标准农田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提升高标准农田建设质量和水平,银川市在全市范围内开展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专项整治百日行动,现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聚焦高标准农田建设的水利设施、田间道路、电力设施、土地平整等工程和设施,严格落实工程质量管理办法标准和相关政策要求,对高标准农田在建、待建、已建工程开展全面摸查,重点摸查偷工减料、质量不达标、监理走过场等问题。强化项目主管部门、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项目区所在乡镇、农村集体组织、受益群众等主体的质量管理职责,严格落实问题整改,对摸查发现的问题要立行立改,确保工程设施质量符合设计要求。完善规范制度,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质量全面提升,持续充分发挥建设效益。
二、专项整治范围
在2022年全口径排查整改的基础上,重点摸排整治2019年以来立项的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特别是在建项目。
三、专项整治内容
按照高标准农田建设质量管理有关规定,重点围绕建设材料不达标、隐蔽工程质量差、施工过程不规范、偷工减料、监理工作不到位等关键问题,集中对高标准农田水利设施、田间道路、电力设施、土地平整等工程开展专项整治。主要内容包括:
(一)水利设施质量。重点摸查整治农用井、灌排沟渠(管)、桥涵、水闸、泵站、节水灌溉设备等设施建筑材料不合格、建设质量不达标问题。对已完工项目,重点摸查整治工程质量是否符合要求,是否正常运行,特别是农用井、泵站、节水设施无法正常使用,灌排沟渠(管)跑冒滴漏、淤塞,农涵、农桥等建筑物损毁等问题。
(二)田间道路质量。重点摸查整治施工质量不合格问题,是否存在路长路宽路厚不达标,路面不平整,硬化道路开裂或损坏,砂石路面层偷工减料等问题。
(三)电力设施质量。重点摸查整治电力设施设备不合格设施设备缺失、损坏后未及时修复等问题。
(四)土地平整质量。重点摸查整治施工不规范问题。是否存在田面平整度、梯田修筑等不达标,是否存在未执行耕作层剥离再利用规定、破坏土壤耕作层和耕作条件影响正常耕作等问题。
(五)项目监理质量。重点摸查整治监理不到位问题。监理单位是否采取旁站、巡视等方式全程监理,是否在施工材料进场与检测、关键工序与关键部位施工、隐蔽工程施工与验收等重点环节落实质量监控,是否存在日常监理日志、检查记录等资料不实不全,是否存在发现问题不及时终止、不报告等问题。
四、工作步骤
此次专项整治百日行动从3月下旬开始,至6月底结束,共100天左右,分为5个主要环节。
(一)动员部署(3月下旬至4月初)。成立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抽调精干人员组成工作专班。制定银川市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工程质量专项整治百日行动工作方案,召开动员会,明确目标任务,落实工作责任。
(二)自查自纠((3月下旬至4月28日)。各县(市)区要重点对 2019年以来立项的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开展全面核查,特别是对进场使用的水泥管件、钢材等建筑材料和隐蔽工程开展核查,对发现的问题立查立改,质量不达标的要立即停工整改。
(三)监督检查(3月下旬至6月底)。市农业农村局对各县(市)区整治工作开展监督检查,自治区农业农村厅也将组织工作组对对各县(市)区整治工作开展监督检查工作。
(四)落实整改(3月下旬至6月底)。按照自治区农业农村厅要求,对排查发现的问题,市农业农村局将督促相关县(市)区立即整改,逐一对账销号。对在建工程不能立查立改的,一律停工,对已建成项目一时不能完成整改的,要明确整改时限及要求,限期整改到位。针对本次专项整治行动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分析高标准农田建设质量管理方面存在的盲点、堵点、痛点,完善质量管理制度体系,构建长效机制,坚决避免类似问题再次出现。
(五)工作调度(3月下旬至6月底)。自治区对此次专项整治百日行动进展实行“每周调度、双周通报”,各县(市)区要按照统一要求,以项目为单位建立专项整治台账,根据工作进度实时更新。按照调度要求,各县(市)区每周一向市农业农村局报送上一周整治工作进展,汇总上报自治区农业农村厅。
(六)总结提高(7月上旬至中旬)。专项整治工作结束后,要进行全面总结,对问题严重、性质恶劣的工程项目,视情况进行通报。对发现存在弄虚作假、形式主义等问题,进行约谈,整改不到位的,将相关情况通报本级党委和政府。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狠抓责任落实。市农业农村局高度重视此次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工程质量专项整治百日行动,成立银川市高标准农田建设工程质量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银川市农办主任、农业农村局孟仿英局长担任组长,银川市农业农村局唐健副局长担任副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具体工作由农田建设和农业机械化管理科、农业综合开发中心承担。兴庆区农业农村和水务局局长马建平、金凤区农业农村和水务局局长李淑娟、西夏区农业农村和水务局局长罗继龙、永宁县农业农村局局长孙伟国、贺兰县农业农村局局长丁书涛、灵武市农业农村局局长谢刚作为领导小组成员负责本县(市)区专项整治工作。
各县(市)区要成立本级工作领导小组,组织专人队伍负责专项整治工作。要充分运用2022年排查整治工作成果,充分听取项目区群众意见和建议,对已经掌握的问题线索要逐一核实,对存在的困难和问题要及时向同级党委和政府汇报,将各项工作要求落实到位。
(二)加强技术培训和舆论引导。各县(市)区要组织人员学习农业农村部农田建设司编制的《高标准农田建设工程质量摸查整治技术手册(2.0版)》,加强政策学习和技术培训,确保一线工作人员全覆盖,为下一步工作开展提供坚实的技术保障。要及时总结专项整治工作经验,发掘典型案例,加强媒体宣传和正面引导,对于专项整治中发现的问题和可能发生的负面舆情,要加强工作预判和舆情监测,及时采取有效措施核实处置,并以适当的形式做好解释说明,避免造成公众误解和不良影响。
(三)强化督促整改,统筹任务落实。各县(市)区要压实各方责任,农业农村部门要组织项目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有关人员,按照分工切实承担相关工作责任,在专项整治各环节做好相应资料留存和签字确认。各县(市)区要在 5 月 6日前、7月 6日前,将自查情况报告、专项整治结果报告报送至银川市高标准农田建设工程质量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在落实好此次专项整治行动各项要求的同时,各县(市)区要加快推进本年度建设任务,坚持进度和质量两手抓、两手硬,落实好农田建设项目管理、质量管理和竣工验收等相关规定,规范项目全流程管理,细化日常监管,加强建后管护,确保建一块成一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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