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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突出民生保障提档,共享强首府发展红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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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银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0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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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完善就业增收三项机制

214.统筹抓好重点群体就业。

责任领导:李全才

牵头部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责任部门:市教育局、退役军人事务局、农业农村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215.支持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参保。

责任领导:李全才

牵头部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责任部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216.加快建设全国公共就业创业服务示范城市,打造“就业在银川”品牌。

责任领导:李全才

牵头部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责任部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217.技能培训1.5万人次。

责任领导:李全才

牵头部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责任部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218.发放创业担保贷款3.4亿元以上。

责任领导:李全才

牵头部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责任部门:市金融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219.开发公益性岗位1500个以上。

责任领导:李全才

牵头部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责任部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220.城镇新增就业4.4万人以上,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10万人以上。

责任领导:李全才

牵头部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责任部门:市农业农村局、乡村振兴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221.多渠道增加收入,推动扩中提低。

责任领导:李全才

牵头部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责任部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222.开展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试点工作。

责任领导:王向豫

牵头部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责任部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223.筹集保障性租赁住房1600套。

责任领导:王向豫

牵头部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责任部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224.坚持“危房不住人、用房无隐患”原则,深化城乡危旧房、自建房隐患排查整治,实现农村危房危窑动态清零。

责任领导:王向豫

牵头部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责任部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225.持续推动化解“回迁难”“办证难”、供热达标等专项工作,努力让群众住房更加安全温暖舒适。

责任领导:王向豫

牵头部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责任部门:市自然资源局、公安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226.健全分层分类社会救助体系,统筹做好妇女儿童、社会福利、慈善事业、优抚安置工作。

责任领导:陈艳菊

牵头部门:市民政局

责任部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应急管理局、卫生健康委员会、教育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医疗保障局、农业农村局、退役军人事务局,市妇女联合会、团市委、残疾人联合会,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二)推进优质教育四项任务

227.坚决守住“三保”底线,高度关注关心每一个特困群体乃至每一名特困群众,决不能在群众基本生活保障上出现任何问题。

责任领导:陈艳菊

牵头部门:市民政局

责任部门:市财政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228.办好人民满意教育,擦亮“教育在银川”品牌。

责任领导:陈艳菊

牵头部门:市教育局

责任部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229.加快建设基础教育综合改革实验区。

责任领导:陈艳菊

牵头部门:市教育局

责任部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230.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达到90%以上。

责任领导:陈艳菊

牵头部门:市教育局

责任部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231.新改续扩建中小学幼儿园35所、建成投用14所,新增学位1.8万个。

责任领导:陈艳菊

牵头部门:市教育局

责任部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232.创建自治区特色高中2所。

责任领导:陈艳菊

牵头部门:市教育局

责任部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233.新增职业教育产教融合型专业10个,创建国家产教融合试点城市。

责任领导:陈艳菊

牵头部门:市教育局

责任部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宁夏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银川职业技术学院,县(市)区人民政府

234.实施新时代强师计划,创建优秀教研发展共同体6个。

责任领导:陈艳菊

牵头部门:市教育局

责任部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235.鼓励开展水上运动教学。

责任领导:陈艳菊

牵头部门:市教育局

责任部门:市体育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236.创建百所劳动教育示范学校。

责任领导:陈艳菊

牵头部门:市教育局

责任部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237.规范民办教育,抓好老年教育,促进特殊教育,提升全民教育水平。

责任领导:陈艳菊

牵头部门:市教育局

责任部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三)落实一老一小五项举措

238.积极创建全国示范性老年友好型社区。

责任领导:陈艳菊

牵头部门: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责任部门:市民政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239.积极创建全国示范性儿童友好型社区。

责任领导:陈艳菊

牵头部门:市妇女联合会

责任部门:市民政局、卫生健康委员会、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教育局、公安局、司法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团市委,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240.鼓励发展银发经济,推进适老化设施改造。

责任领导:陈艳菊

牵头部门:市民政局

责任部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241.建成智慧养老服务信息平台。

责任领导:陈艳菊

牵头部门:市民政局

责任部门: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242.建成医康养综合照护服务中心,养老机构护理型床位占比达到55%以上。

责任领导:陈艳菊

牵头部门: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责任部门:市民政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243.开展老年助餐服务,优化居家社区养老服务,新增家庭养老床位1500张以上,社区养老服务设施覆盖率达到85%以上。

责任领导:陈艳菊

牵头部门:市民政局

责任部门: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244.加快完善生育支持政策体系,建成婴幼儿托育综合服务中心,新增普惠托位1000个,争创全国婴幼儿照护服务示范市。

责任领导:陈艳菊

牵头部门: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责任部门: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245.建成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加强困难儿童关爱服务。

责任领导:陈艳菊

牵头部门:市民政局

责任部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246.加大困难人群保障力度,失能半失能特困人员集中供养率达55%以上。

责任领导:陈艳菊

牵头部门:市民政局

责任部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四)开展医疗健康五项计划

247.加快健康银川建设,做大“医疗在银川”品牌。

责任领导:陈艳菊

牵头部门: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责任部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248.实施市第一医院、妇幼保健院提质扩容等项目6个,建强重点专科15个。

责任领导:陈艳菊

牵头部门: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责任部门: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249.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促进三医协调发展。

责任领导:陈艳菊

牵头部门: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责任部门:市医疗保障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250.推进城市医疗集团和县域医共体提档升级,实现市级三甲医院、县级二甲医院全覆盖,80%的乡镇卫生院服务能力达到国家标准,打造妇幼、口腔专科医联体。

责任领导:陈艳菊

牵头部门: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责任部门:市医疗保障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251.启动国家重大传染病防治基地建设,建成基层急救分站5个。

责任领导:陈艳菊

牵头部门: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责任部门: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252.打造国家级名中医工作室3个,争创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示范市。

责任领导:陈艳菊

牵头部门: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责任部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253.争创国家营养健康社区试点城市。

责任领导:陈艳菊

牵头部门: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责任部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254.构建全民全程健康保障体系,加强全科医生培养,提升出生缺陷防治和医养结合能力,全面推动人口高质量发展。

责任领导:陈艳菊

牵头部门: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责任部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255.加快建设体育公园,新建便民运动场所,办好马拉松等赛事活动,争创全国全民运动健身模范市。

责任领导:陈艳菊

牵头部门:市体育局

责任部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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