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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银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0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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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强化绿色发展领跑
116.开展碳达峰十大行动,坚决遏制“两高一低”项目。
责任领导:麦欣甫
牵头部门: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责任部门:市科学技术局、工业和信息化局、财政局、自然资源局、生态环境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交通运输局、水务局、农业农村局、商务局、市政管理局、统计局、园林管理局、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园区
117.推进煤炭减量替代、节能技改降碳、低效产能退出。
责任领导:麦欣甫
牵头部门: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责任部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园区
118.打造低碳园区、低碳企业4家。
责任领导:麦欣甫
牵头部门: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责任部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园区
119.培育绿色工厂2家。
责任领导:麦欣甫
牵头部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责任部门: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园区
120.打造灵武新能源大基地。
责任领导:麦欣甫
牵头部门: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责任部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自然资源局,灵武市人民政府
121.建成闽宁绿电小镇。
责任领导:麦欣甫
牵头部门: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责任部门:市自然资源局,永宁县人民政府,国网银川供电公司
122.加快绿电园区建设,争创零碳园区。
责任领导:麦欣甫
牵头部门: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责任部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自然资源局,银川经济技术开发区、苏银产业园
123.推进“四水四定”试点市建设。
责任领导:李全才
牵头部门:市水务局
责任部门: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工业和信息化局、农业农村局、市政管理局、园林管理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园区
124.全面实施水资源刚性约束制度,着力构建节水型社会,100%工业园区实行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制度。
责任领导:李全才
牵头部门:市水务局
责任部门:各部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园区
125.加大农业、工业节水降耗力度。
责任领导:麦欣甫、李全才
牵头部门:市水务局、工业和信息化局
责任部门: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农业农村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园区
126.实施中水利用项目,再生水利用率稳定在50%。
责任领导:王向豫
牵头部门:市市政管理局
责任部门:市水务局、生态环境局、园林管理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园区
127.广泛开展绿色生活创建活动。
责任领导:麦欣甫
牵头部门: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责任部门:各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园区
128.推进公共领域车辆全面电动化,支持更换新能源巡游出租车,新增充电桩1000个以上。
责任领导:孙梦蛟
牵头部门:市交通运输局
责任部门:市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政管理局、工业和信息化局、财政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园区,银川产业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二)强化环境质量提升
129.坚决完成中央、自治区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任务。
责任领导:孙梦蛟
牵头部门:市生态环境局
责任部门: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工业信息化局、水务局、自然资源局、市政管理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园区
130.持续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
责任领导:孙梦蛟
牵头部门:市生态环境局
责任部门: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工业信息化局、水务局、自然资源局、农业农村局、市政管理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园区
131.开展空气质量提升行动计划,推进PM2.5与臭氧协同共治,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达到84%以上。
责任领导:孙梦蛟
牵头部门:市生态环境局
责任部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园区
132.集中开展黄河流域“清废行动”,分类整治黄河干流入河排污口。
责任领导:孙梦蛟
牵头部门:市生态环境局
责任部门:市水务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园区
133.实施饮用水水源地保护行动,完善水源地一张图管理。
责任领导:孙梦蛟
牵头部门:市生态环境局
责任部门:市水务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134.确保黄河银川段水质稳定II类进出。
责任领导:孙梦蛟
牵头部门:市生态环境局
责任部门:市水务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135.开工建设黄河宁夏段河道治理工程。
责任领导:李全才
牵头部门:市水务局
责任部门:永宁县人民政府
136.农村黑臭水体保持动态清零。
责任领导:孙梦蛟
牵头部门:市生态环境局
责任部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农业农村局、水务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137.加强土壤环境监测、评估、预防和执法。
责任领导:孙梦蛟
牵头部门:市生态环境局
责任部门:市自然资源局、农业农村局、综合执法监督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园区
138.狠抓农业面源污染防治,深入实施“土壤污染源头防控行动”“化肥农药减量化行动”,强化畜禽粪污、秸秆资源化利用。
责任领导:孙梦蛟、李全才
牵头部门:市农业农村局、生态环境局
责任部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139.加快建设无废城市,危废安全处置率达到100%。
责任领导:孙梦蛟
牵头部门:市生态环境局
责任部门:市“十四五”时期“无废城市”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140.生活垃圾资源化利用率达75%以上。
责任领导:王向豫
牵头部门:市市政管理局
责任部门:市综合执法监督局、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自然资源局、生态环境局、农业农村局、商务局、教育局、卫生健康委员会、市场监督管理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市邮政管理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园区
141.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率50%以上。
责任领导:王向豫
牵头部门:市市政管理局
责任部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园区
(三)强化生态保护修复
142.坚决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深入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和绿色低碳发展”的重要指示,坚持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全面落实“1+4”系列文件部署,启动开展“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
责任领导:王向豫、孙梦蛟
牵头部门:市自然资源局、生态环境局
责任部门: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水务局、工业和信息化局、公安局、财政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交通运输局、农业农村局、文化旅广电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143.打好黄河“几字弯”攻坚战。
责任领导:王向豫
牵头部门:市自然资源局
责任部门:市生态环境局、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水务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144.加快推进毛乌素沙化土地综合治理等项目,完成防沙治沙3.3万亩,荒漠化治理6万亩。
责任领导:王向豫
牵头部门:市自然资源局
责任部门:市生态环境局、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145.坚持“九定”原则,全面实施“123456”计划,完成“三北”工程治理面积4万亩、水土流失治理6万亩任务。
责任领导:王向豫、李全才
牵头部门:市自然资源局、水务局
责任部门: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生态环境局、财政局、农业农村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146.推动白芨滩创建两山实践创新基地。
责任领导:孙梦蛟
牵头部门:市生态环境局
责任部门:市自然资源局,灵武市人民政府
147.完成湿地保护修复4.28万亩。
责任领导:王向豫
牵头部门:市自然资源局
责任部门:市生态环境局、水务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148.加强贺兰山东麓水源涵养和生态治理,协同创建贺兰山国家公园。
责任领导:王向豫
牵头部门:市自然资源局
责任部门:市水务局、生态环境局,西夏区、贺兰县、永宁县人民政府
149.完成营造林4.1万亩。
责任领导:王向豫
牵头部门:市自然资源局
责任部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150.争创国家生态园林城市。
责任领导:孙梦蛟
牵头部门:市园林管理局
责任部门:市自然资源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生态环境局、水务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151.争创国家森林城市。
责任领导:王向豫
牵头部门:市自然资源局
责任部门:市园林管理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152.办好中国生态文明论坛年会、第三届黄河流域生态保护主题宣传实践月活动。
责任领导:孙梦蛟
牵头部门:市生态环境局
责任部门:各部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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