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专题专栏 > 生态环境保护督察

中共银川市委员会 银川市人民政府关于对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十五项整改任务整改销号情况的公示

银川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www.yinchuan.gov.cn 
来源:银川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11-17 

字体颜色: [红] [黄] [蓝] [绿]    
保护视力色:    
字体大小: [小] [中] [大] 恢复默认

根据《自治区党委办公厅 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贯彻落实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的通知》(宁党办〔2022〕60号)、《中共银川市委办公室 银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银川市贯彻落实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的通知》(银党办〔2022〕134号)要求,现对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十五项任务整改情况进行公示。

一、第十五项整改任务情况

第十五项整改任务:自治区一些职能部门对所承担的生态环境保护职责没有清晰认识,推进生态环境保护重点工作力度不够。自治区发展改革、工业和信息化部门落实节能审查要求把关不严,部分违建项目查处不及时,监管责任缺位,致使“两高”项目未批先建问题突出。

整改实施主体市发展和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局,各县(市)区党委和人民政府,各工业园区党工委和管委会

整改验收单位市发展和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局

整改目标:严格节能审查把关,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依法查处能评未批先建项目,建立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长效机制。

整改时限:2023年12月底

整改措施:

(一)严格节能审查把关。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管理办法》规定,依法组织开展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不符合要求的项目坚决不予通过节能审查。执行《宁夏工业企业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标准和《宁夏能耗双控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试行)》,提高高耗能行业产业准入和能效标准,优化节能审查流程,提高审查效率。

(二)加强节能执法监管。组织开展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监督检查,对能评未批先建、节能审查意见不落实等违法违规情况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保持高压态势,彻底扭转能评未批先建突出问题。

二、整改完成情况

(一)提高站位,统筹安排。全面落实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要求,制定《银川市贯彻落实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成立了由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任双组长的银川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每项整改任务均由分管市领导牵头包抓,逐一明确整改目标、整改措施、整改期限,层层压实整改责任,切实落实整改任务。

(二)严格审查,源头管控。一是严格落实《宁夏回族自治区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实施办法》《宁夏工业企业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宁夏能耗双控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试行)》等政策规定,印发了《银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明确工业项目节能审查申报程序的通知》,明确了节能审查分级报批、节能审查申报资料等内容,进一步规范了节能审查申报程序、标准,对不符合要求的项目坚决不予开展节能审查。2022年以来,向自治区相关委(厅)申报蒙牛乳业(宁夏)乳制品生产建设项目、宁夏隆基乐叶年产5GW单晶电池制造项目等28个节能审查项目,25个项目已取得批复意见,3个项目正在受理。银川市依规受理节能审查57件,已办结46件,11件正在依规办理。二是严格“两高”项目监管。按要求组织对“两高”项目进行排查清理,严格落实产能、能耗、污染物替代制度,坚决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经自治区认定,全市现有存量“两高”项目13个,未发现违规“两高”项目。

(三)强化工业项目节能审查意见落实情况监督检查。严格落实节能监察制度,2022年以来,组织对银川中轴智造小镇科技一期工程项目、银川隆基光伏年产15GW单晶硅棒和15GW硅片项目、宁夏中环光伏50GW太阳能级单晶硅材料智慧工厂等3个工业项目开展专项节能监察,重点核查项目建设是否与节能报告和节能审查意见一致、节能措施是否逐一落实、项目能效水平是否满足节能审查意见要求的能耗限额指标水平等,督促项目建设单位严格落实节能审查批复意见。同时,对蒙牛乳业(宁夏)乳制品生产建设项目、宁夏鑫晶银川二厂石英场扩产项目(三期、四期)等7个项目纳入专项监察清单。

三、整改验收情况

2023年11月7日,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厅及相关领域专家采取听取汇报、调阅档案资料等方式,组成验收组对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十五项整改任务进行了验收。经验收,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十五项任务整改措施已全部落实到位,达到整改要求,同意通过验收。

以上整改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银川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进行反馈。

公示时间:2023年11月17日至30日,共10个工作日。

受理部门:银川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联系电话:0951-6888656,0951-8679812

联系地址:银川市金凤区北京中路166号银川市行政中心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