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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银川市委员会 银川市人民政府 关于对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六十六项整改任务整改销号情况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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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银川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4-03-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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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自治区党委办公厅 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贯彻落实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的通知》(宁党办〔2022〕60号)、《中共银川市委办公室 银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银川市贯彻落实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的通知》(银党办〔2022〕134号)要求,现对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六十六项任务整改情况进行公示。

一、第六十六项整改任务情况

六十六项整改任务“宁夏每个县区均建有工业园区,自治区近年来大力推进工业园区整合优化和改革创新,但督察发现,有的尚未摆脱传统发展路径依赖,有的规划布局不合理、基础设施建设滞后,个别园区甚至成为违法企业集中地。国家《关于促进开发区改革和创新发展的若干意见》要求,限制开发区域内原则上不得建设开发区。自治区《开发区整合优化和改革创新实施方案》也明确“一县一区,每个开发区原则上不超过3个区块”,要求整合相邻、相近的开发区,推进转型升级和高质量发展。督察发现,全区部分园区仍为“一园多区”布局,区块及产业分布散乱、同质化现象明显,导致一些产业无序扩张,资源环境消耗不断加剧。”

整改实施主体: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各县(市)区党委和人民政府,各工业园区党工委和管委会,市生态环境局

整改验收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发展和改革委

整改目标:抓好园区区块整合工作,完成银川军民融合产业园整体并入宁夏贺兰工业园区,银川公铁物流园整体并入银川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作,开展重点园区自查工作,调整区块设置,争取相关资金,每年支持2个以上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建立季度评价和年度考核相结合的新机制,强化园区效能目标考核,严格项目准入管控,强化园区主导产业项目布局。

整改时限:2023年12月底

整改措施:

(一)按照“一县一园区”的要求,以国家级开发区和发展水平较高的自治区级开发区为主体,整合相邻、相近的开发区,明确整合后产业园区的产业定位,切实提高环保准入门槛,开发区布局和建设必须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在空间布局、总量管控、环境准入等方面运用环境影响评价成果,不符合环保要求的,一律不得审批,坚决杜绝违法项目入园。

(二)立足各园区资源禀赋、产业基础、环境容量,按照一个园区不超过三个主导产业的原则,进一步明确园区主导产业,制定印发《银川市产业园区主导产业指导目录》,建立限制发展产业目录清单,厘清各园区主导产业和限制发展产业清单。各园区围绕集中优势资源打造有影响力、竞争力、带动力的主导产业。

(三)各园区加快完善工业园区配套环保设施建设,推动园区积极参与“四权”改革。争取资金支持,实施园区低成本化改造,最大限度利用好有限的土地资源,落实水资源税返还政策,扩大排污权交易主体基数,带动建设用地、水资源、用能向利用率高、效益好的行业、项目配置。加强入园企业管理,切实提高园区的发展质量与水平,推动开发区绿色发展、安全发展。

二、整改完成情况

(一)推进园区整合优化。制定推动产业园区体制机制改革促进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深化园区改革创新,坚持“抓两头、活中间、一体四分”,推动园区改革走深走实,着力优化园区空间布局,将银川公铁物流园整体并入银川经济技术开发区,撤销银川军民融合产业园,整合并入宁夏贺兰工业园区,形成了功能布局合理、资源集约高效、特色错位竞争的园区发展体系。同时,强化各园区源头管控,提高环保准入门槛,因园制定项目准入管理办法,严格执行项目建设环境影响评价制度,用好环境影响评价成果,把牢把严各园区环境“入门关”。

(二)加快主导产业发展。聚焦自治区“六新六特六优”产业,聚力发展“三新”产业,立足各园区资源禀赋、产业基础、环境容量,进一步明确园区主导产业,按照一个园区不超过三个主导产业原则,制定园区主导产业指导目录,建立限制发展产业目录清单,鼓励园区发展自身的“拳头”产业,形成各具特色、错位发展的园区产业格局。目前,园区主导产业产值占比平均达到70%以上,其中,银川经开区、银川高新区围绕主导产业横向集群、纵向成链,主导产业占比超过90%以上。

(三)建强园区基础设施。坚持以“高端化、绿色化、智能化、融合化”为发展方向,加强园区基础设施建设。2022年以来,申报自治区低成本化改造项目14个,推动实施清洁供暖供汽、建设集中污水处理、一般工业固废贮存处置厂等基础设施配套建设项目27个。目前,园区全部实现污水集中处理,苏银产业园实现中水全部回用。除苏银产业园一般工业固废产生量较小,企业可自行暂存处置外各工业园区均建设了一般工业固废处置厂且正常运行。

严查环境违法问题。压实园区生态环境保护管理职责和企业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始终保持执法高压态势,集中各县(市)区执法力量,采取不间断、滚动式的方式对园区开展日常检查、专项执法检查等。2022年以来,共出动执法人员7254人次,现场检查园区企业3118家次,共限期责令改正152起,立案处罚33起,罚款204.25万元。

(五)强化效能目标考核。全面推行园区分类考核,制定印发《银川市产业园区综合考核评价办法》和《银川市产业园区经济发展指数评价办法(试行)》,建立园区季度、年度考核双机制,季度考核园区经济指数发展情况,年度考核中提升生态建设、安全生产、节能降耗等约束性指标权重,突出主导产业占比、科技创新、工业用地产出强度、数字化智能化改造等高质量发展指标,明确生态环境、安全生产否决事项,进一步促进园区绿色发展、高质量发展。

三、整改验收情况

经核查,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六十六项整改任务已落实了全部整改措施,并经自验和自治区有关部门核查验收,已达到验收销号标准,现将验收销号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银川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进行反馈。

公示时间:2024年3月21日至4月3日,共10个工作日。

受理部门:银川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联系电话:0951-6888694

联系地址:银川市金凤区北京中路166号银川市行政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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