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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第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转办群众信访举报件(第七批)办理情况

银川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www.yinchuan.gov.cn 
来源:银川市生态环境局 2025-06-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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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6月14日,中央第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向银川市转办的第七批23件信访件,已办结14件,阶段性办结9件。根据督察要求,现予以公开22件,不予公开1件。

附件: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第七批)

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
(第七批 2025年6月14日 )
序号受理编号交办问题基本情况行政区域问题类型调查核实情况是否属实办结目标处理和整改情况是否办结责任人被处理情况
1D3NX202506040041银川市灵武电厂北侧,铁路和灵北路交叉口附近有4亩多枣树,因雨水排水沟不通畅,积水导致枣树被淹死二百余棵。灵武市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经核查:
1.群众反映的“银川市灵武电厂北侧,铁路和灵北路交叉口附近雨水排水沟不通畅”问题部分属实。由于该处无退水涵洞,加之地势低洼,导致积水无法排出,引发水位过高,会漫入附近农田。
2.群众反映的“积水导致枣树被淹死二百余棵”问题不属实,该地块地势低洼,地下水位过高,盐碱化程度严重,枣树立地条件较差,导致部分枣树死亡。
部分属实解决农田排水沟排水不畅问题。一是银川市灵武市东塔镇人民政府于6月6日对铁路和灵北路交叉口附近雨水排水沟的积水段进行清淤并抽空积水,架设排水泵等设施,利用现有涵洞将积水排入东干沟,以利灌溉高峰期及降雨造成的积水能够及时排出。
一是银川市灵武市东塔镇人民政府聘请专业设计单位规划设计,形成可行性治理方案,彻底解决该处积水问题,预计9月6日办结。
阶段性办结
2D3NX202506040036银川市金凤区黄河东路宁夏德隆加油加气站,加油加气过程中产生噪声,目前在改造,施工产生噪声,影响周边居民。金凤区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经核查:
1.宁夏德隆加油加气站目前暂未营业,不能监测正常工况下的噪声情况。
2.该站正在提升改造,拆除原有的设备设施,施工过程中产生噪声。
属实指导企业合理安排施工时间,落实施工降噪要求,避免噪声扰民。银川市金凤区黄河东路街道办事处6月5日要求该站合理安排施工时间,文明施工。该加油加气站已于当日调整施工时间,减少高噪声设备的使用,最大限度减少施工噪声对居民生活影响。已办结
3D3NX202506040032银川市灵武市火车站北侧灵港产业园区铁路专用线蒙牛支线项目问题:1.环评要求使用灵武电厂粉煤灰、炉渣、脱硫石膏垫地基,但实际还使用了灵武电厂以外其他电厂的粉煤灰、炉渣、脱硫石膏;2.环评要求垫路基每1.8米粉煤灰加0.5米沙渣石,实际是每4.5米粉煤灰加0.5米沙渣石,粉煤灰超量使用;3.现场没有做渗滤液收集且台账混乱;4.进场固废未做重金属检测;5.路基填充还用了电厂之外涉嫌危废的固废;6.未与产废企业直接签订处置协议。灵武市涉及利益纠纷问题经核查:
1.群众反映的“环评要求使用灵武电厂粉煤灰、炉渣、脱硫石膏垫地基,但实际还使用了灵武电厂以外其他电厂的粉煤灰、炉渣、脱硫石膏”问题属实。环评报告中明确“项目所需填方除取土场外,设计使用粉煤灰、炉渣、脱硫石膏等大宗固废作为路基填料,主要由国能宁夏灵武发电有限公司供应”。项目实际主要使用了宁夏灵武发电有限公司供应的粉煤灰、炉渣、脱硫石膏,还使用了包含国能浙能宁东发电有限公司、宁夏枣泉发电有限公司、国能宁夏鸳鸯湖第二发电有限公司供应的粉煤灰、炉渣、脱硫石膏。
2.群众反映的“环评要求垫路基每1.8米粉煤灰加0.5米沙渣石,实际是每4.5米粉煤灰加0.5米沙渣石粉煤灰超量使用”问题属实。经核实,该项目实际施工工艺确与环评要求不一致,施工工艺变动致使粉煤灰使用量增加。按照《关于印发环评管理中部分行业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的通知》(环办[2015]52号)相关规定,该项目施工工艺变更并不构成重大变动,无需重新报批项目环评,故已报批项目环评工艺要求与实际施工工艺存在差异属于正常情况。
3.群众反映的“现场没有做渗滤液收集且台账混乱”问题属实。经现场实地踏勘,建设单位实际未设置渗滤液收集池,未建立台账。
4.群众反映的“进场固废未做重金属检测”问题属实,建设单位未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开展重金属检测,亦无相应检测报告,但目前暂无相关规定要求企业进场固废需做重金属检测。
5.群众反映的“路基填充还用了电厂之外涉嫌危废的固废”问题,需通过路基材料毒性浸出检测进一步核实。
6.群众反映的“未与产废企业直接签订处置协议”问题属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的相关规定,产生工业固体废物的单位委托他人运输、利用、处置工业固体废物的,应当对受托方的主体资格和技术能力进行核实,依法签订书面合同,在合同中约定污染防治要求。通过查看项目工业固废处置相关协议合同及项目资料,发现该项目未与产废企业直接签订处置协议,是通过第三方公司签订的工业固废处置协议。
基本属实督促企业依法依规进行项目建设,确保环境安全。一是宁夏国际港务区产业发展有限公司已编制导流槽及渗滤液收集池实施方案,正在按照方案要求设置导流槽及渗滤液收集池。
二是宁夏国际港务区产业发展有限公司已于2025年6月9日与第三方河北冀赛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签订土壤、地下水及陆基材料毒性浸出检测协议,第三方检测机构已完成采样,正在进行检测,预计6月25日出具检测报告。
阶段性办结
4D3NX202506040034孔雀四队和杨家寨之间、银通路北有一片面积四五百亩、高十几米的玉米地,地底下填埋了大量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兴庆区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经核查:
2014年2月,为保障京藏防洪排涝项目顺利实施,兴庆区政府在杨家寨、孔雀村已流转的351亩土地上堆放了湖泊清淤土方,目前地表已种植玉米,周边有少量偷倒的建筑垃圾。
基本属实对建筑垃圾进行清理,防止土壤污染。兴庆区掌政镇人民政府已于6月6日对地块周边建筑垃圾进行清理,同时聘请宁夏环境科学研究院、中科精科检测技术有限公司专家团队,严格按照行业标准,于6月7日对土地耕作层(表土)进行采样检测,于6月13日出具检测报告,检测结果显示符合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待农作物收储后,计划利用物探、钻探等方法勘测地下垃圾填埋情况。若存在垃圾,将对垃圾进行筛分处置,同步开展地下土壤和地下水监测。阶段性办结
5D3NX202506040029银川市金凤区天润府小区1号楼对面直线距离七八十米宁夏广电大楼的空调外机噪声影响周边居民生活。金凤区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经核查:
宁夏广电大楼的二、三层为机房层,机房配套空调外挂机架设于楼体4层北侧,目前使用2组空调外机,使用过程中产生噪声。
基本属实加强巡查,定期走访居民,发现问题及时整改,杜绝噪声扰民。金凤区上海西路街道办事处于6月6日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在悦海天润府2户居民家中、宁夏广电大楼4层空调外机处布设点位进行噪声监测,监测结果显示噪声达标。银川市金凤区上海西路街道办事处联合有关部门加强日常巡查和噪声监测,对接中国广电宁夏公司做好日常设备维修保养,减少噪声产生。已办结
6D3NX202506040022有人在永宁县望远镇丰盈村、胜利乡陆坊村方圆五公里基本农田里,掩埋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启元药业药渣垃圾。有人在望远镇丰盈村八队打了两眼深水井非法取水。永宁县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经核查:
1.群众反映的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实为原永宁县城乡管理综合执法局于2018年建设的建筑垃圾临时堆放场。宁夏启元药业有限公司产生的药渣经无害化处理后用作有机肥辅料使用,未发现有掩埋行为。该部分不属实。
2.望远镇丰盈村八队区域有农户种植的635亩玉米通过2眼未经审批的水井进行灌溉。该部分属实。
部分属实分筛清运临时堆放场的建筑垃圾及生活垃圾,恢复土地原貌;对丰盈村八队农户种植区域的取水井安装计量表,将用水量纳入用水统计。一是永宁县综合执法局于6月5日对建筑垃圾及生活垃圾进行分筛清运、综合利用,预计7月5日清理完成。
二是考虑到农作物目前正处于需水生长周期,且无可替代水源,为稳妥解决群众投诉,经研判,暂不封停该处水井,待秋收结束后,再做进一步处理。
阶段性办结
7D3NX202506040018银川市灵武市郝家桥胡家堡村八队,有人养殖500头规模的猪,散发臭味,对周边居民生活造成影响。灵武市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经核查:
群众反映臭味来源位于银川市灵武市郝家桥镇胡家堡村八队吴灵东路与渔村街交叉口东北方向23米左右处,经营主体为灵武市双华生猪养殖场。通过实地核查、询问、调阅资料等方式确认,该养殖场现有生猪存栏300头,日常养殖过程中,存在部分湿粪晾晒在养殖场内、液体粪污外溢的现象,产生的臭味对周围群众生活存在影响。
基本属实解决养殖场臭味扰民问题。银川市灵武市郝家桥镇人民政府加强对灵武市双华生猪养殖场的环境监管,督促该养殖场对外溢的液体粪污及时进行清理,保证养殖废弃物做到日产日清,同时,定期喷洒除味剂和消杀灭蝇药品,保持场区清洁卫生。经再次现场核查,无明显异味。已办结
8D3NX202506040030银川市金凤区万国香苑南区长城路上汽修店喷漆油漆味和噪声扰民。银川市近期对该路段汽修店进行了专项治理,但实际整改前后并无变化,汽修店后窗依然没有做任何防护措施,部分汽修店甚至喷漆作业时打开后窗,油漆味及噪声对附近居民产生很大影响。金凤区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经核查:
1.“银川市近期对该路段汽修店进行了专项治理,但实际整改前后并无变化”。2025年3月,银川市交通运输局针对涉及喷漆工艺的汽修行业开展专项行动。经排查,银川市金凤区万国香苑南区长城路沿线共13家维修企业,其中5家机动车维修企业涉及喷漆工艺,经专项整治后均开展密闭作业,无室外喷烤漆现象及噪声污染,该部分不属实。
2.产生噪声主要是有2家维修企业的车间后窗未关闭造成。1家油漆销售企业自行从事调漆业务且未密闭作业,导致油漆味道逸散,影响附近居民。
部分属实规范维修企业经营行为,优化提升环境质量。银川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支队于6月5日现场核查,要求1家油漆销售企业关闭门窗密闭调漆,并积极引导其委托有喷烤漆房的企业协助调漆。同时,要求2家维修企业作业时关闭车间后窗,降低车间作业噪声。经现场核查,无明显噪声。已办结
9X3NX2025060400042023年3月,银川市水务局建设芦花沟沟道2标段施工挖出的河道清淤垃圾,倾倒至西夏区芦花乡良渠稍村果园队贾某的鱼池,还有部分工业废渣垃圾倾倒至贾某农庄门口排水沟。西夏区涉及利益纠纷问题经核查:
1.群众反映的“银川市水务局建设芦花沟沟道2标段施工挖出的河道清淤垃圾,倾倒至西夏区芦花乡良渠稍村果园队贾某的鱼池”问题不属实。2023年2月中旬、3月中旬,鱼池的原现场管理人员贾某某(贾某堂叔)阻挡施工单位施工,两次要求施工单位宁夏新建设水利电力工程有限公司将其两处鱼池填平平整,便于其进行种植。施工单位按照其要求,利用修坡清理的表土对鱼塘进行了填平平整。2023年3月下旬,实际承包人贾某与其堂叔贾某某产生矛盾,不再让其进行管理,认为其私自做主,填埋其鱼塘,贾某要求施工单位将鱼塘土方挖出。填埋鱼池问题属于利益纠纷问题,目前,贾某已聘请律师与施工单位协调处理,正在走法律途径。
2.群众反映的“部分工业废渣垃圾倾倒至贾某农庄门口排水沟”问题属实。经现场查看,贾某农庄西侧退水沟处有倾倒的粉煤灰,初步核算约6方左右。
部分属实现场核实情况,切实解决生态环保问题。利益纠纷问题由当事人双方通过法律途径处理。一是银川市水务局于6月7日邀请施工单位负责人和贾某,就填埋土方是否清挖,建议由双方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二是银川市金凤区满城街街道办事处对倾倒的粉煤灰进行清理,银川市水务局水利建设服务中心于2025年6月7日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对周边土壤进行检测,银川市生态环境局金凤分局于2025年6月8日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对水体水质进行检测,6月10日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检测报告,土壤和水质检测结果均合格。
已办结
10D3NX202506040025银川市兴庆区丽景街与贺兰山路交叉口东北角富景园小区北门口树林里有一管道排放黑色污水,污染环境。兴庆区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经核查:
群众反映的管道排放黑色污水实为丽景街与贺兰山路口银川市延长中化石油加油加气站北侧围墙外卫生间的污水井排水口破损,导致污水渗漏,部分污水流向绿化带。
属实对该污水井进行维修,杜绝污水渗漏。银川市兴庆区丽景街街道办事处于6月5日督促该加油加气站对该污水井堵塞部位进行疏通,并先后用水泥、防水材料对污水井内外壁做防水补漏处理,防止污水渗漏,目前已完成整改。已办结
11D3NX202506040028杨家湖是被列入保护范围的湖泊湿地,2024年变更为住宅用地。金凤区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经核查:
银川市人民政府于2024年7月批复了《银川市金凤区正源街以东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及城市设计》,规划范围为正源街以东、唐徕渠以西、大连路以北、沈阳路以南区域(含杨家湖)。其中,杨家湖规划为公园绿地,不属于住宅用地。
不属实已办结
12D3NX202506040010银川市兴庆区吾悦广场北侧空地堆放大量建筑垃圾。兴庆区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经核查:
群众反映兴庆区吾悦广场北侧空地的位置实为友爱街以东、海宝路以南、上海路以北、兴政路以西区域,该地块上堆放少量建筑垃圾。
部分属实清理建筑垃圾,保持空地环境卫生整洁。银川市兴庆区大新镇人民政府正在对该处建筑垃圾进行清运,并在四周加装围挡。目前,正在整改。阶段性办结
13D3NX202506040014银川市兴庆区掌政镇强家庙村旧货市场西侧鱼塘被润腾公司非法填埋,鱼塘周边7亩林地内2000棵国槐、129棵果树、100多棵沙枣树,被润腾公司砍伐。兴庆区涉及公共利益的生态环境问题经核查:
1.银川市兴庆区掌政镇强家庙村旧货市场西侧地块土地性质为建设用地,占地面积4.29亩,地貌为坑洼水面。在2022年实施强家庙资源综合利用市场项目建设过程中被平整利用,不存在非法填埋现象。
2.群众反映鱼塘周边的地块,原为东方驾校场地。2022年,宁夏润腾商业管理有限公司在此实施强家庙资源综合利用市场项目时,为平整土地,将原东方驾校栽种的13棵梨树、7棵槐树进行移植,移植的树木为个人栽种,不属于林地林带。
不属实已办结
14D3NX202506040019银川市灵武市石沟驿宁夏德瑞资源循环利用有限公司:1.非法接收宁夏亿美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及灵武第一、二、三污水处理厂污泥,污泥未进行危废鉴别,跟粉煤灰、脱硫石膏、炉渣混合填埋。2.未按规定收集渗滤液。3.未采取废气处理措施,直排大气。4.接收的工业固废未进行全成分检测。5.接收的工业固废按粉煤灰记录,涉嫌台账造假。灵武市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经核查:
1.群众反映的“非法接收宁夏亿美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及灵武第一、二、三污水处理厂污泥,污泥未进行危废鉴别,跟粉煤灰、脱硫石膏、炉渣混合填埋”问题不属实。
一是查看相关手续,该填埋场可以接收灵武市辖区内的包含污泥在内的一般固体废物。
二是根据相关文件及监测报告,灵武第一、二、三污水处理厂污泥为一般工业固废,属性全部符合国家规定的一般工业固废标准,根据宁夏亿美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排污许可证副本登记信息,该公司产生污泥为一般工业固废。
三是根据宁夏德瑞资源循环利用有限公司石沟驿工业固体废弃物处置场及综合循环再利用项目图及现场照片,该填埋场中不同区域用于填埋不同种类的一般工业固废,不同种类的固废填埋量有不同的库容设计,并在不同的固废填埋区设立有相应的标识牌。
2.群众反映的“未按规定收集渗滤液”问题不属实。石沟驿工业固体废弃物处置场及综合循环再利用项目环评报告批复要求贮存场产生的渗滤液采用回喷的方式处理后暂存于渗滤液调节池用于洒水抑尘。现场检查明确有渗滤液收集池,池内存有渗滤液,同时企业有配套水泵及抽水管,对渗滤液池里收集的渗滤液进行抽取回喷,不存在未按规定收集渗滤液的问题。
3.群众反映的“未处理废气”问题部分属实。根据石沟驿工业固体废弃物处置场及综合循环再利用项目环评报告批复要求,填埋场主要建设一般工业固体废弃物贮存、填埋场1座,属环保工程,不建设燃煤锅炉,主要产生废气为扬尘。
4.群众反映的“接收的工业固废无全成分检测”问题部分属实。根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入Ⅱ类场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应同时满足有机质含量小于5%(煤矸石除外)与水溶性盐总量小于5%两项,无需进行全成分检测。现场核查时,该企业提供国能宁东第二发电有限公司、宁夏灵武发电有限公司检测报告,包含有机质含量与水溶性盐总量的成分;宁夏银星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宁夏亿美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等企业缺少这两项检测。
5.群众反映的“接收的工业固废按粉煤灰记录,涉嫌台账造假情况”问题不属实。该企业建立了接收各企业工业固废的台账,台账记录有车牌号、固废种类(污泥、粉煤灰、炉渣、石膏)、毛重、皮重、净重及称量时间,未发现接收的工业固废按粉煤灰记录的情况,未发现台账造假情况。
部分属实督促企业依法依规生产。一是宁夏德瑞资源循环利用有限公司加强洒水频次,落实降尘措施,按要求开展无组织废气(颗粒物)自行监测。经企业2025年5月份委托第三方开展废气检测,结果显示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二是宁夏银星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宁夏亿美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等企业对缺少的有机质含量与水溶性盐总量两项指标进行检测,结果显示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
阶段性办结
15D3NX2025060400052022年至2024年,马某在灵武市水洞沟西北侧一废弃砖厂内非法填埋大量煤矸石。灵武市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经核查:
群众反映的废弃砖厂实为灵武市俊武建材厂,位于临河镇水洞沟旅游区西侧。该厂于2000年建成,2001年投产,2010年开始采用隧道窑制砖工艺,以煤矸石为原料生产多孔砖,期间从上海庙等煤矿采购煤矸石堆放于厂区北侧。2013年,该厂停业关闭,现存煤矸石系该厂生产经营期间堆放原料,不属于非法填埋。
不属实已办结
16D3NX202506040006银川市灵武市崇新镇中北村修渠过程中,土地挖开半年无人管理,扬尘扰民。灵武市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经核查:
1.群众反映的“开挖半年无人管理”问题不属实。该问题为灵武市崇兴镇中北村高质量美丽宜居村庄项目施工现场情况,项目于2025年3月15日开工建设,由于道路狭窄,施工空间有限,施工单位变更计划,由自南向北改为自北向南依次进行施工,完成渠道改造后对中北村七队53户群众入户路进行铺装硬化。现已完成全部路段的渠道改造和39户群众入户路面铺装硬化工作。为避免施工造成拥堵,影响当前群众节假日生活及出行,剩余14户群众入户路暂未铺装,不存在“土地挖开半年无人管理”问题。
2.群众反映的“扬尘扰民”问题属实。通过实地查看、走访群众,发现项目施工过程中产生扬尘,影响周边群众。
部分属实强化建设期间扬尘管控,减少对周边群众的影响。一是银川市灵武市崇兴镇人民政府加强抑尘措施,组织人员对现场进行抑尘洒水,降低扬尘对周边群众的影响。
二是银川市灵武市崇兴镇人民政府通过与村民现场沟通协商,约定于6月8日起对剩余14户群众入户路开展铺装工作,全面解决群众反映问题,目前已完成整改。
已办结
17D3NX202506040007银川市灵武市马家滩镇宁夏尚佳节能环保有限公司“大宗固废综合利用示范基地项目”,2023年上半年在项目用地内无任何防护措施填埋大量粉煤灰、炉渣、脱硫石膏;该项目填埋过程中用从宁东化工厂拉来的疑似危废的工业废水用于降尘。灵武市涉及利益纠纷问题经核查:
1.群众反映的“2023年上半年在项目用地内无任何防护措施填埋大量粉煤灰、炉渣、脱硫石膏”问题部分属实。通过查阅该公司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内容中未提及使用粉煤灰、炉渣、脱硫石膏的情况,银川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检测公司于2025年6月7日对该项目地块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通过项目区域12个网格柱状土壤及背景点厂区轴向西侧20米、40米、60米表层土壤现场采样实况,在12个网格柱状样中,均存在不同深度的粉煤灰、炉渣和脱硫石膏。
2.群众反映的“该项目填埋过程中用从宁东化工厂拉来的疑似危废的工业废水用于降尘”问题,目前无相关资料印证该部分是否属实,需进一步核实,现已委托第三方检测公司开展土壤污染调查,预计20天出具检测结果。
基本属实1.明确土壤和地下水污染范围及污染程度。
2.规范清理处置已填埋的粉煤灰、炉渣、脱硫石膏等固体废物,消除土壤及地下水的风险隐患。
一是银川市生态环境局灵武分局针对该项目实际施工情况与环评不一致的情况,予以立案调查。
二是银川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已委托第三方检测公司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根据调查报告结果,明确下一步工作举措。待土壤状况调查报告和填埋量勘测报告出具后,采取相应整改措施。
阶段性办结
18D3NX202506040009银川市永宁县望远镇南岸阳光北区北侧永二干沟内,垂钓者丢弃垃圾,污染沟渠。永宁县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经核查:
1.群众反映的“垂钓者丢弃垃圾”问题部分属实。望远镇南岸阳光北区北侧永二干沟附近存在垂钓者岸边丢弃垃圾情况。
2.群众反映的“污染沟渠”问题不属实。垂钓者在岸边丢弃垃圾,未进入沟道。
部分属实清理永二干沟沿岸垃圾,保持永二干沟周边环境整洁。银川市望远镇人民政府对永二干沟沿线环境卫生进行清理整治。永宁县农业农村局、水务局、望远镇人民政府对沿岸围栏进行加固维修,防止无关人员进入。同时,加强沟边垂钓行为文明劝导,严禁乱丢垃圾。6月8日银川市生态环境局永宁分局委托宁夏安谱检测有限公司对永二干沟水质进行检测,6月9日出具检测报告,水质检测结果符合《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Ⅳ类标准。已办结
19D3NX202506040008银川市金凤区福州街碧桂园嘉誉里13号楼下的金签子、鼎宫两家烧烤店,晚上11点、12点喧哗声严重扰民。金凤区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经核查:
金签子、鼎宫两家烧烤店均在晚上11点后有食客喧哗的情况,影响周边居民休息。
属实加强巡查监管,倡导文明经营,避免噪声扰民。金凤区黄河东路街道办事处、金凤区综合执法局于6月5日要求两家烧烤店加强管理,夜间经营期间,劝导顾客文明就餐,避免喧哗声扰民。两家烧烤店已于当日落实整改要求。已办结
20D3NX202506040011永宁县望远镇南岸阳光小区东侧多家木材板材加工厂,排风口异味、风机噪声扰民;小区化粪池由于设计建设不合理,导致臭味严重,影响周边居民生活。永宁县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经核查:
1.群众反映的木料板材加工厂实为宁夏恒梓源装饰板材有限公司厂区,因企业北区厂房生产过程中车间门未关闭,导致车间内部分气味逸散,车间风机工作时产生噪声。该问题属实。
2.南岸阳光小区东北角1#楼规划化粪池,符合设计规范。但因其周边的雨水井、下水井与下水主管网连通,有间歇性臭气逸散现象。该问题基本属实。
基本属实降低噪声、排风口气体及下水道臭味对居民造成的生活影响。一是银川市生态环境局永宁分局于6月6日,委托第三方检测公司对该企业厂界风机噪声及异味进行现场检测,噪声、废气检测结果达标。为了进一步控制异味扩散,要求企业在生产期间要关闭北边厂房车间门,防止车间内异味逸散。对于风机噪声,该企业表示厂区北侧厂房风机使用率不高,承诺后期将不再使用。
二是银川市永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于6月5日至6日,组织物业公司对南岸阳光小区周边化粪池及污水管网进行清掏、冲洗,并修复破损下水井盖,在下水管网与雨水井连接处安装逆止阀17个,减少臭味互串逸散。
已办结
21D3NX202506040012银川市永宁县望远镇南岸阳光小区东侧停车场旁马路下水道间歇性有化工恶臭气味,影响周边居民生活。永宁县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经核查:
望远镇南岸阳光小区周边无化工企业,东侧停车场旁马路下水管道因与雨水井未做分离,污水臭味偶有从雨水井口逸散现象,现场有轻微臭味。
部分属实定期对该处下水管网进行清掏,减少异味扰民。永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于6月5日至6月6日,组织物业公司对南岸阳光小区周边化粪池及污水管网进行清掏、冲洗,并修复破损下水井盖,在下水管网与雨水井连接处安装逆止阀17个,减少臭味互串逸散。已办结
22D3NX202505300022宁夏塞上湖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负责处理永宁县鸿源水处理有限公司、永宁县博盛水务有限公司污泥,该公司使用虚假污泥检测报告,将污泥运至石嘴山益瑞生态科技有限公司进行填埋。永宁县涉及公共利益的生态环境问题经核查:
1.2022年7月至今,永宁县鸿源水处理有限公司与宁夏塞上湖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签订污泥委托处理协议;2023年1月至今,永宁博盛水务有限公司与宁夏塞上湖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签订污泥委托处理协议。
2.2025年1月,宁夏塞上湖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委托宁夏安谱检测有限公司对永宁博盛水务有限公司产生的污泥进行检测,并于1月16日出具了检测报告,报告结论为符合第二类填埋场入场要求,并根据检测报告结果将污泥运至石嘴山益瑞生态科技有限公司进行填埋。永宁县鸿源水处理有限公司没有委托过宁夏塞上湖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进行第三方公司检测。
3.2025年6月5日以来,永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配合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正在对宁夏安谱检测有限公司、宁夏塞上湖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是否使用虚假污泥检测报告问题进行核查。
部分属实核实检验检测报告真实性,做好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置工作。目前正在等待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的核查结果。永宁县人民政府将积极对接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根据核查结果处置。阶段性办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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