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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银川市生态环境局 2026-0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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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宁夏回族自治区贯彻落实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验收销号办法》《银川市贯彻落实第三轮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有关要求,现对已完成整改的问题情况进行公示。
一、整改任务
2022年4月,银川市成功入选国家“十四五”时期“无废城市”建设名单,2022年6月召开动员部署会,此后再未召开相关会议进行安排,工作缺乏连续性,且建设内容侧重环境监管、污染治理和风险防范,对固废源头减量化、资源化管理统筹能力不足,相关部门参与度不高。
二、整改目标及措施
整改目标:提高各单位“无废城市”重视度与参与度,形成“无废城市”建设合力。
整改措施:(1)每年至少组织召开一次市级“无废城市”建设推进会,加大“无废城市”建设统筹力度,对相关工作任务、重点项目推进缓慢、参与配合度不高的部门及时提醒督办。
(2)工信、生态环境、农业农村、城市管理、住建、商务等行业主管部门对照自治区“无废城市”建设“十大工程”,研究制定针对工业、生活、建筑、农业、危险废物、医疗废物、再生资源、塑料、快递包装等领域固体废物源头减量和资源化利用方面政策措施,促进固废源头减量、资源化利用。
三、整改完成情况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银川市坚持高位推动,分管领导靠前指挥,加大统筹力度,分别于2024年8月、12月和2025年7月召开推进会和政府专题会议,研究推动“无废城市”建设工作,对重点项目进展缓慢、相关指标暂未达标等问题进行督办,研究审议“无废细胞”建设名单,部署固体废物领域重点工作。
二是明确建设任务。2025年3月印发《“无废城市”建设2025年工作任务清单》和《“无废城市”建设重点工程(更新)》,更新纳入重点工程10个。完成2024年“无废城市”建设进展自评工作,自评得分90.4分。
三是凝聚治理合力。印发《固体废物综合治理实施方案》,制定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建筑垃圾管理等规范性文件,强化制度约束,构建了党委领导、政府主导、企业主体、全民参与的工作格局。工业领域,制定印发《2025年银川市一般工业固废综合利用工作方案》,明确各县(市、区)一般工业固废综合利用目标任务,细化提出控制工业固废源头增量、扩大工业固废过程减量、拓展工业固废利用渠道和加强工业固废监督管理等4项重点任务12条具体推进措施。截至2025年1-10月,银川市一般工业固废产生量1715万吨,综合利用率 70.9%,达到自治区下达的70%年度目标任务。危险废物领域,印发《2025年银川市危险废物规范化环境管理评估工作方案》,完成市县两级评估工作。更新发布危险废物分级分类管理名单,组织开展涉重金属行业、汽修行业、医疗机构及高中以上院校实验室危废管理专项执法检查,切实规范危险废物环境管理。农业领域,制定《银川市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规划》,组织实施灵武市、兴庆区畜禽粪污资源化项目,着力提升规模养殖场畜禽粪污处理能力。累计建成农用残膜代收点59个,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站点178个,全市农用残膜回收率达89.8%,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率达86.9%。再生资源领域,印发《银川市再生资源回收行业发展规划(2024—2030年)》,全面摸排辖区内再生资源经营主体底数,建立工作台账,制定各辖区再生资源回收网点规划,明确到街区、具体到点位,构建集“回收、分拣、利用”为一体的再生资源回收体系。生活领域,编制《银川市生活垃圾分类收运工作实施方案》,按照生活垃圾分类要求购置收集车辆100台,严格实行垃圾分类分车单独收集运输、不落地一次直运、分类集中处置的垃圾处理新模式。加快推动生活垃圾焚烧发电三期项目,项目建成后可提高银川市垃圾焚烧能力至3000吨/日。建筑垃圾领域,印发《银川市建筑垃圾污染环境防治工作规划(2025—2030年)》,为我市建筑垃圾污染防治工作提供系统性、前瞻性的行动指引;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城市建筑垃圾处理方案备案和处置核准工作的通知》,实施建筑垃圾处置核准制度,提升了建筑垃圾规范化治理水平。持续推进银川市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项目建设,在建项目2个,设计年处理能力达230万吨。医疗废物领域,持续开展医疗废物专项监督检查,督促各级医疗卫生机构建立健全医疗废物管理制度,与有资质的医疗废物处置企业签订处置协议,开展联合执法,对发现的问题及时下达整改通知书,医疗废物集中无害化处置率达到100%。快递包装领域,银川市邮政管理局加强数据采集,完善对辖区寄递企业的数据收集、整理工作,通过现场抽查、系统调阅等方式,以数据为支撑,不断督促企业提升快递绿色包装使用率。结合日常检查开展生态环保培训进企业活动,要求企业在收寄过程中尽量不对快件进行二次包装,同时减少对胶带等塑料包装物品的使用。塑料污染领域,深入塑料制品生产企业进行检查,督促其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对于销售厚度小于0.025毫米的超薄塑料购物袋、厚度小于0.01毫米的聚乙烯农用地膜、含塑料微珠的日化产品等违法行为进行查处。加强产品质量监督抽检,共抽检塑料制品181批次,不合格79批次,针对不合格产品立案41起。
以上整改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银川市生态环境局进行反馈。
公示时间:2026年1月4日至2026年1月15日,共10个工作日。
受理部门:银川市生态环境局
联系电话:0951-8679815
联系地址:银川市兴庆区北京东路119号402室
银川市生态环境局
2026年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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