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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银川市医疗保障局 征集时间:2021-12-30 20:36 至 2022-01-06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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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家医保局办公室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开展门诊慢特病相关治疗费用跨省直接结算试点工作的通知》(医保函〔2021〕4 号)和自治区医保局 财政厅《关于开展门诊慢特病相关治疗费用跨省直接结算试点工作的通知》(宁医保发〔2021〕145 号)精神,市医保局起草了《银川市医疗保障局 财政局关于开展门诊慢特病相关治疗费用跨省直接结算试点工作的通知》,现面向社会征求意见和建议。
社会各界可于2022年1月6日前通过电子邮件、电话、传真等形式反馈意见和建议。
电子邮箱:ycsylbzj1@163.com
电话:0951-5556539
传真:0951-5556532
附件:银川市医疗保障局 财政局关于开展门诊慢特病相关治疗费用跨省直接结算试点工作的通知
银川市医疗保障局
2021年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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