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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银川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征集时间:2022-03-18 20:38 至 2022-03-29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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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推进银川市婴幼儿照护服务有序发展,促进婴幼儿健康成长,落实中国共产党银川市第十五次党代会和政府工作报告提出的实施“一老一小”幸福养育工程,积极实施“三孩”政策及配套措施,启动普惠托育服务体系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宁夏回族自治区人口与计与计划生育条例》、《关于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9〕15号)和《自治区健康宁夏建设领导小组关于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实施意见》(宁健组发﹝2020﹞3号)等有关法律、法规、政策,结合本市实际,银川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研究起草了《银川市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高质量发展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通过信函、电子邮件等途径提出反馈意见,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2年3月29日。
联系人:田馨
联系电话:0951-6889082 传真:0951-6889090
电子邮箱:ycwj_rkfy@163.com
信函邮寄:银川市金凤区北京中路166号银川市行政中心2号楼422室,邮编750000。
附件:1.《银川市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高质量发展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
2.关于《银川市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高质量发展实施意见》的起草说明
银川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2年3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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