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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川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银川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情况反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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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银川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3-09-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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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8月8日至2023年9月8日,银川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就《银川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面向社会各界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期间,共征集提取方面有关意见建议18条。现将意见及建议反馈如下:

一、意见采纳情况

关于结婚前女方有公积金贷款,男方有商贷,结婚后男方未参与女方还款,建议男方可提取自己公积金偿还商贷的意见,予以采纳。

二、意见不采纳情况

(一)关于提出的个人消费、支付物业费、房屋装修、支付医疗费用、支付契税办理房屋产权证等提取住房公积金意见,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50号)规定超出提取范围,不予采纳。

(二)关于购房提取年限可以从3年宽限至5年,和在提取人员范围中可以扩大到直系亲属的配偶的意见,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50号)《关于进一步规范调整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有效支持合理住房消费的通知》(宁建规发〔2018〕14号)规定超出提取范围,不予采纳

在此,衷心感谢社会各界对银川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工作的大力支持。


银川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3年9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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