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 | 长者版

当前位置: 首页>政府信息公开>政府部门信息公开>银川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法定主动公开内容>部门文件

索 引 号:11640100MB163606X7/2022-00073 效力状态:有效
发布机构:银川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成文日期:2022-06-01
责任部门:银川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发布日期:2022-06-07
名 称:关于开展2022年全市卫生健康系统“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

关于开展2022年全市卫生健康系统“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

县(市)区卫生健康局,委属各单位,各市管民营医院:

今年6月是第21个全国“安全生产月”,为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压紧压实安全生产责任链条,扎实推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整治攻坚,形成全社会关注安全生产、支持安全生产的浓厚氛围,根据《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办公室关于开展2022年全区卫生健康系统“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银川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2022年银川市“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的通知》(银安办发〔2022〕37号)文件要求,切实做好2022年全市卫健系统“安全生产月”各项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目标

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认真践行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发展理念,推动国务院安委会“15条硬措施”和自治区安全生产“20条措施”落实落地,依法履行行政部门职责范围内的监督管理职责,压实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法人代表第一责任人的主体责任,扎实做好卫生健康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巩固提升,通过集中开展系列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推动树立法治意识、红线意识、底线思维,落实安全责任,传播法律法规,普及安全知识常识,弘扬安全文化,坚决杜绝重大事故,促进安全生产与行业建设协调发展,为党的二十大和自治区第十三次党代会胜利召开营造良好的安全环境。

二、时间安排

2022年6月1日至6月 30日。

三、活动主题

遵守安全生产法当好第一责任人。

四、活动内容

(一)树牢安全发展理念,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各单位要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定期组织党组(委)理论学习中心组跟进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集中组织观看《生命重于泰山——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电视专题片,通过专题研讨、集中宣讲、培训辅导等多种形式,推动向全体干部职工和基层医疗卫生单位延伸,切实把学习成果转化为推动安全发展的工作实效。要认真组织学习宣传国务院安委会“15条硬措施”和自治区安全生产“20条措施”,深刻领会措施的重要意义、突出特点、部署安排、具体要求等,通过党政“一把手”带头讲安全、单位第一责任人专题讲安全、一线工作者互动讲安全和开展安全生产“公开课”“大家谈”“科室讨论会”等学习活动,突出责任落实、源头治理、督查检查、打非治违,推动国务院安委会“15条硬措施”和自治区安全生产“20条措施”落实落地,全力抓好安全防范工作,坚决稳控安全形势,为党的二十大和自治区第十三次党代会胜利召开营造良好的安全环境。

(二)宣传贯彻安全生产法,推动“第一责任人”守法履责。各单位要广泛开展安全生产法主题宣传活动,督促法定代表人、党政负责人自觉把安全放在第一位,贯穿工作全过程各方面,严格履行安全生产法规定的7项职责,带头尊法、学法、守法,主动研判风险、排查隐患,认真组织开展全员应急救援演练和知识技能培训,积极参加“第一责任人安全倡议书”活动,切实担起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责任。对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被实行“一案双罚”的执法案例、安全生产行刑衔接的典型案例,以及因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构成重大责任事故罪的典型案例,要加大以案释法和以案普法的宣传力度,形成舆论声势。要广泛开展“我是安全吹哨人”“查找身边的隐患”等活动,调动干部职工参与监督单位和主要负责人落实安全生产责任的主动性和自觉性。

(三)强化问题隐患曝光警示,持续深化“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安全生产万里行”与“安全生产月”活动同步启动,12月底结束。各单位要结合工作实际和行业特点,采取多种形式组织开展好专题行、区域行、网上行等活动,宣传推广各地、各单位好的经验做法,曝光问题隐患和反面典型。要开展警示教育,组织观看安全生产警示教育片、专题片,以案说法引导广大干部职工深刻吸取事故教训,增强抓好安全生产的自觉性主动性。要突出消防安全、特种设备安全、危险化学品安全等管理重点,集中曝光一批突出问题和违法违章行为,充分发挥“12350”举报电话和“12345”市民热线作用,鼓励广大群众特别是单位干部职工举报重大隐患和违法违规行为。

(四)创新方式方法,严密组织“6·16安全宣传咨询日”活动。6月16日,各单位要广泛开展群众喜闻乐见、形式多样、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安全宣传咨询活动,集中宣传安全生产政策法规、应急避险和自救互救方法。通过制作摆放宣传展板、发放宣传资料,现场咨询问答等,组织开展现场集中咨询解读活动,展示卫生健康系统安全生产精准治理、应急演练等工作风采,切实扩大宣传面,提高社会关注度。要借助网络直播,探索开展“专家远程会诊”“美好生活从安全开始话题征集”“新安法知多少”“救援技能趣味测试”等线上活动,增强全社会的安全防范意识和能力。要引导群众互动,创新推出“6·16我问你答直播答题”“接力传安全——我为安全生产倡议”“安全知识微信有奖竞赛”等活动,通过闯关得奖和分享有礼的方式把知识竞赛活动办成全民普及安全生产法律和安全知识的重要平台,营造关注安全、关爱生命的浓厚氛围,提高全民安全意识。

(五)深入思想发动,广泛开展安全生产文艺作品创作征集和科普宣传活动。各有关单位要按照《自治区安委会办公室应急管理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开展第三届应急管理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新媒体作品征集评选的通知》(宁安办〔2022〕70号)要求,广泛动员广大干部职工积极创作安全生产文艺作品,着力打造一批具有强大影响力和感染力的安全文化精品力作,获奖作品将在各类媒体展示传播,有效实现安全文化精品的广泛展映和快速共享,进一步营造安全生产的社会氛围。

(六)加强媒体联动,提高安全宣传“五进”的针对性。各单位要加强协调联动和资源投入,积极组织安全宣传“五进”活动,规范应急医疗救治科普宣传,动员社会各界广泛开展心肺复苏等医疗救护常识线下线上培训,组织开展灾害避险逃生演练,提升社会公众安全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要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纸、网站以及微博、微信、短视频平台等媒体,形成全媒体、矩阵式、立体化宣传格局,切实形成宣传合力。要以此项工作为着力点,稳步推进2022年安全生产工作,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严查各种安全隐患,聚焦医疗卫生机构及各类实验室、家属楼、自管住宅小区、方舱医院、集体宿舍、建筑工地、自建房、临建房以及危化品、燃气等重点场所部位和关键环节,持续深化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提升紧急医学救援能力。

五、活动要求

(一)加强领导,强化责任落实。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在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前提下,认真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月”各项活动,制定切实可行的活动方案,明确责任分工,严格责任落实,保障活动健康深入有效开展。

(二)创新形式,增强活动质效。各单位要把“安全生产月”活动与今年安全生产各项重点工作相结合,结合实际,积极发挥媒体舆论宣传和引导作用,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和信息交流,广泛宣传安全生产工作取得的新成效。

(三)及时总结,畅通信息渠道。各单位要加强对“安全生产月”系列活动的信息跟踪,掌握相关动态,认真做好活动有关文字、影音资料的收集整理工作,6月5日前报送“安全生产月”活动通知或方案。要及时报送活动期间工作信息、好的做法和视频、图片等资料,重要活动、特色活动即时报送,6月25日前,报送活动总结(2000字以内)、活动进展情况统计表(附件1)等材料。所有资料请报送到市卫健委办公室邮箱(ycws_bgs@163.com,联系人:王倩莹  联系电话:6889063),我委将安全生产月系列活动推进情况纳入年底绩效考核。

请关注宁夏应急管理厅官方网站及“宁夏应急管理”微信公众号、“宁夏应急”新浪微博、“宁夏应急管理”今日头条政务号、“宁夏应急”抖音号、“银川应急管理”微信公众号、“银川应急管理”新浪微博。


附件:1.银川市“安全生产月”活动进展情况统计表

      2.银川市“安全生产月”活动宣传标语


      

                           银川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2年6月1日

附件: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